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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第113节

  “这是一些有很文学潜力的新人作者所犯的通病。我觉得你不要过度炫耀写作技巧,先把故事讲好。意识流写作本来都容易陷入一种自我炫耀的怪圈里,你尤其要注意。”

  “譬如这一段,用了隐喻、掉书袋其实没必要,你老老实实写就行。朴实的文字反倒比你搞这些更加能打动读者的心。”

  “那不就不是意识流了吗?”刘勇问道。

  “为什么非要用意识流呢?难道就因为他从西方传来,所谓的高级?”方明华反问道。

  刘勇点点头,他的确是这么想的。

  “刘勇同学,我建议你去看看我刚不久在文艺报上的发表的一篇文章叫《西方现代派文学优势与局限》,或许对你写作有所帮助。”

  “谢谢,方主编。”

  “刘勇同学,你文字功底不错,也很有才气,好好写,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作家。”方明华又补充了句。

  “真的?!”刘勇眼睛一下子亮了。

  “嗯”方明华很肯定的点点头。

  刘勇拿着稿子高高兴兴走了。

  临走时说回去就找文艺报好好学习,再按照你说的修改这篇文章。

  方明华看着男生的背影,脸上露出笑容。

  从刚才那篇略显幼稚的文章,他已经猜出这位华东师中文系叫刘勇的学生是谁。

  再过两年就要崭露头角了吧。

  笔名应该叫格非,和余桦等齐名,先锋类小说作家。

  只是,还是大学生的格非都来了,那个牙医余桦怎么还没来呢?

  方明华走进会议室,悠悠想着。

  余桦真的来了。

  带着自己的新写的小说来了。

  只是最近卫生院工作忙,前来拔牙的病人比较多,就他一个牙医实在走不开。

  眼看在申城举行的中青年座谈会接近尾声,他急了,上班期间干脆装病,这才得到院长批假一天,就赶往申城。

  先是坐班车赶到嘉兴,立刻换乘嘉兴到申城的火车,终于在傍晚时候赶到申城。

  出了火车站,他就坐公交直奔申江饭店,结果坐错了车,最后竟然迷路了!

  一个小地方的牙医,什么见过这样繁华的都市?

  各种霓虹灯看的让他头晕目眩。

  最后还是边走边问,等赶申江饭店已经晚上十点。

  住哪?

  这样的饭店他自然住不起,不过现在不是他考虑的事。

  他现在想的是,把这篇稿子交给谁?

  无论是编辑还是作家,他都不熟。

  想了想,决定找个年轻的,年轻编辑好沟通嘛。

  于是他就走到前台,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问道:“请问,在这里开作家研讨会的方明华同志住哪个房间?”

  “稍等。”

  服务员很快帮他查到房间号。

  “404房间同志,这么晚了你还要去吗?作家们估计都休息了。”服务员好心提醒。

  “我是他二表哥!”余桦回了句,大摇大摆上了楼。

  此时的方明华和陆遥并不在房间,他们俩还有张先亮三人正在逛南京路。

  这里距离南京路咫尺之遥,晚上没事干的时候,三人就喜欢一块来溜达溜达。

  外滩也去了,不过看到外滩情人墙那份壮观情形,三个大男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打道回府。

  逛南京路还不错,虽然没有后世繁华,但也是申城的“白菜心心”,这年代,这里还不是步行街,一到晚上车水马龙,分外热闹。

  申城服装公司、第一百货公司、上海第一食品公司商店里商品琳琅满目,看的陆遥和张先亮目不暇接。

  就是东西太贵了。

  买不起啊。

  不过在百货公司化妆品柜台边,三个男人还是买了些护肤品,“美加净”牌的。

  这是方明华怂恿的,说你们两个老大哥来申城一趟,咋能不给嫂子买点礼物回去?

  不知道买什么?

  护肤品啊。

  只要是女人,都喜欢这个!

  我买两套!

  一套给女朋友,一套给妹妹!

  老妈就算了,估计拿回去就要被骂。

  除此之外,方明华还买了两件申城十四羊毛衫厂出品的“金兔”牌羊毛衫送给老爸老妈。

  申城货啊。

  这个可以让老妈出去显摆显摆。

  三个男人购物后,高高兴兴返回饭店,方明华刚上四楼,就看到蹲在楼梯边的余桦。

第144章 很阳光的作者写出的基调灰暗小说

  这是他第一次见余桦,虽然对方没有报出自己的姓名,但他能确定就是他。

  有些潦草的头发,还有那桀骜不驯的小眼睛。

  青年看到他们赶忙站起来。

  “请问,你是《延河》杂志社的方明华编辑吧?”青年对着方明华说道。

  “哈哈,小方,又是找你投稿的,我先上楼去了。”张先亮笑着向上走去。

  方明华笑着打了个招呼,然后对青年说道:“走吧,去我房间。”

  “我叫余桦,是浙省海盐人,一名牙医。”青年边走边自我介绍。

  果然是他!

  不过方明华已经见多了这个时代的风流才子,再见到余桦也没感到多少激动。

  “这位是陆遥。”

  方明华给余华介绍。

  “路作家,你好,伱好。”余华赶忙握手。

  陆遥有些好奇看了看这个青年。

  陆遥和方明华住一个房间,等进屋之后,方明华招呼道:“坐,坐,你什么时候到申城的?”

  “今晚。”

  “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我下车后买了几个包子。”

  “住哪?”

  “暂时还没找住的地方。”

  余桦一边回答心里有些着急。

  说稿子的事啊,问这些芝麻小事干嘛?

  方明华依旧不慌不忙,给对方倒杯水之后,才问道:“你是来投稿的?”

  “对,对。”

  余桦赶忙从书包里拿出一份稿子递给对方。

  方明华接过来看了看。

  小说名字叫《星星》,讲述了一个孩子拉小提琴的故事。

  方明华顿时明白,就是这篇文章被《燕京文学》的主编叫到燕京改稿子的那篇!

  哈哈,竟然被自己截胡了!

  而且当时的编辑好像就是审稿自己《太阳照常升起》的周燕如。

  对不起。

  周大姐。

  现在我们是竞争对手。

  方明华心里致歉了三秒钟。

  他看完顺手交给坐在对面床上的陆遥,陆遥拿过来认真看起来。

  “余桦。”方明华看着坐在椅子上有些紧张的青年:“这篇稿子我还要仔细看看,今天暂时不能给答复明天你再过来吧。”

  余桦心里微微有点失望,但并没有感到多意外,编辑不都是反复看嘛,还要给出修改意见。

  最起码,对方没有直接拒绝!

  “好的,不打扰你们休息了。”余桦说完就要站起来。

  “等等。”方明华看看手表:“现在已经晚上十一点了,你说你没找到旅馆,你准备住哪?”

  “我也不知道,我出去找找,实在不行就在车站什么地方凑合一晚上。”余桦实话实说。

  “要不.就睡我们房间?”方明华突然说道:“我去给你要床被子,你打地铺怎么样?”

  “没问题!”余桦顿时高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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