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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第200节

  “是不是桂影的张亿谋正在拍《一个都不能少》的地方?”

  “对,就是那里!我听张亿谋说,剧本还是你写的。”张先亮回答了句:

  “谢晋的《牧马人》、桂影的张军钊《一个和八个》都是在那拍的,那个地方距离银川不太远,交通算便利位置也相当不错。”

  说到这个,张先亮显得有些兴奋。

  “镇北堡,是明弘治年间所建,是明代沿长城西北线所建的众多军事要塞之一,古堡到现在还存在。”

  “还有清乾隆五年建造的一个兵营古迹,传说是明城被地震摧毁后奉乾隆旨意夯筑的另一个兵营。”

  “如果我们再把老银川一条街,将解放前YC市最繁华的“柳树巷”搬过去,无论是拍古装戏还是民国戏,绝对是个好地方!”

  张先亮眼神里透漏出商人的精明。

  “只不过镇北堡今年刚刚被政府宣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如果变成影视城恐怕有点难度。”

  说到最后,张先亮叹口气。

  “实在人为嘛。”方明华笑道:“张大哥,你在银川可是知名人士,”

  “哪里哪里.一介文人罢了。”张先亮又恢复平时儒雅的神态。

  “喂,明华,如果以后我真的想搞影视城,你有没有兴趣投资?”张先亮半开玩笑半认真问道。“你现在可是大款。”

  “可以啊”方明华也笑起来:“跟着张大哥赚钱当然是好事。”

  “呵呵.明华我就觉得你和别的文人不一样,不像有的人那么迂腐。不过这事现在我只是有个初步想法,还没给别人说过,你要替我保密喽。”

  “放心,没问题。”

  第二天早上,方明华和张先亮跟随着威尔逊和其余三名作家又走访了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和学校的教文学的教授探讨了会文学。

  快结束的时候,方明华小心翼翼问了句:“请问,你们这里有一位叫张爱玲的女士?”

  教授愣了下,才说道:“张爱玲?我认识,那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女士,你想找她?不过找不到,她喜欢搬家,不知道现在住哪里。”

  “他为什么喜欢搬家?”张先亮忍不住问道。

  “她说她是为了躲避跳蚤。”

  听了这话,在座的人们纷纷露出诧异的神色。

  方明华心里深深叹息一声。

  他想起张爱玲说过的一句话。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张爱玲是一个很受争议的作家,从刚开始在内地默默无闻到进入八十年代开始爆红,到后面越来越红。

  有人说,张爱玲的一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势,一声重重的叹息。

  方明华本来想借此机会拜访一下这位传奇女作家,但听说如此也就罢了。

  拜访完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教授,第二天安排是准备去圣塔莫尼卡。它是洛杉矶周边的海滨城市之一,听说有美丽的海滩、的圣塔莫尼卡海岸步道、圣塔莫尼卡山脉等等。

  按照威尔逊说的,这是在洛杉矶的最后一站,在那里玩两天。

  方明华没打算去,他准备去艾米丽的老家——棕榈泉

第260章 来到艾米丽的家

  除了兑现承诺,另外听说棕榈泉位于科罗拉多沙漠的山谷以内,是沙漠旁的绿洲城市,本身就是一处旅游胜地。

  “张大哥,明天和我一块去玩?看看美国的沙漠和你们宁夏的沙漠有什么区别?”晚上,在酒店房间里,方明华对张先亮发出邀请。

  没想到张先亮一口拒绝。

  “有啥好看的?漫天黄沙,而且夏天特别热,哪有圣塔莫尼卡海边好玩?再说了,人家姑娘是邀请你去,我去不就是老电灯泡?”

  既然如此,方明华只好拿起电话,按照姑娘留下的号码拨了过去。

  很快对面传来姑娘甜美的声音。

  方明华说了自己行程,说明天早上准备去棕榈泉。

  “好啊。”姑娘在电话里热心给方明华讲如何在洛杉矶内坐车,注意事项等等。

  “明华,到时候我在棕榈泉的车站接你!”

  第二天一大早,方明华收拾后行李,背着旅行包,和威尔逊说明情况后,就独自一人踏上前往棕榈泉的旅程。

  按照艾米丽在电话里说的,方明华坐地铁先到市区内联合车站附近的一个巴士车站,坐上东去棕榈泉的巴士。

  汽车行驶在著名 I-10洲际高速,路边有风力发电用风车,蔚为壮观,这让方明华想起在没有来这时代之前在XJHMD区看到的大型发电机组。

  经过两个小时车程,到了棕榈泉城的车站,方明华背着旅行包刚下了车,就看到一个穿着T恤热裤的姑娘戴着墨镜的姑娘,向他招手。

  “明华!明华!”

  正是艾米丽,站在一辆红色甲壳虫旁边。

  姑娘接过方明华的背包,顺手塞进后备箱,两人上了车后,艾米丽说道:“走,去我家,我父母非常欢迎你的到来。”

  棕榈泉是个很小的城市,放在中国就是个镇子,不过和爱荷华城不太一样,到处建有酒店和民宿,附近都是温泉,或许现在是炎热的夏季,来这里游玩的旅客并不是很多。

  艾米丽的家并没有在小城里,而是沿着公路走了大约走了二十分钟,快到切克拉山谷,出现一片树林,这里和方才一路上看到的沙漠不一样,显得格外阴凉。

  “我家到啦!”

  姑娘说着,车拐进树树林里的小路,不到两分钟就看见一处加州常见的农舍——土黄色的木制墙体,三角屋顶,前面是个很大的院子,一个中年大叔正拿着电锯在据树。

  “爸,我回来啦。”

  姑娘喊了声,这个男人闻声转过头。

  身材魁梧,络腮胡子,带着一顶黑白相间的遮阳帽,看到艾米丽下车,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

  “这位就是我说的朋友,来自中国的方明华。”姑娘给老爸介绍。

  艾米丽的老爸叫约翰,他上下打量着这个东方青年,方明华微笑的伸出右手:“叔叔,您好。”

  “你好。”约翰和他握握手,就热情招呼他去屋里坐。

  突然从旁边犬舍里突然传出狗叫,一条棕色大狗冲着方明华龇牙咧嘴,把他吓了一大跳。

  “露西!不要叫!他是我的好朋友!”艾米丽过去摸摸大狗的狗头,又冲着方明华指了指,大狗立刻温顺下来,对着姑娘摇头摆尾。

  “她叫露西,是一头普罗特犬,很乖的。”艾米丽对方明华说道。

  方明华看着那只比足足有半个人高的大狗,心想这玩意估计是一条猎犬吧?

  这时候从屋里走出一个中年妇女,穿着素色裙子,方明华觉得她有点像《廊桥遗梦》电影里的女主弗朗西斯。

  她是艾米丽的母亲克里斯汀,克里斯汀热情招呼方明华进屋,先是给他安排了住宿——一个客人住的房间。

  “明华,饿了吧?一会让你尝尝我妈咪做的正宗加州菜。”艾米丽笑着说道。

  姑娘替方明华收拾好房间,就提议带着他到周围转转,那条大狗就摇头晃脑跟在他们后面。

  周围除了树林里种着脆枣树和仙人掌树之外,还有一处葡萄园,旁边则是大片大片的玉米地。

  卡车车库、水井、发电屋、甚至冷藏库一应俱全,还有一个很大的农具库,拖拉机和各种叫不上名字的农具整齐的摆放着。

  方明华大概估摸下,整个农场土地面积估计在二百亩左右。

  “这些都是你父母两个人耕作?”方明华好奇问道。

  “是的,不过农忙的时候会到镇子上雇一些工人帮忙。”艾米丽告诉他,像她家这样的农场在棕榈泉很常见。

  方明华心里不禁感叹。

  真是老天爷也偏向老美啊。

  就在这沙漠边缘也有这么肥沃的土地。

  如果在关中,200亩土地,得有多少户农户耕种?

  艾米丽边走边说,她还有两个哥哥都已经结婚,不过都住在洛杉矶,偶尔开车回来看看父母。

  “现在的人都喜欢大城市,不喜欢住在农村。”艾米丽说道:“幸亏棕榈泉是一个旅游景区,小城的居民好多以从事旅游餐饮业为生,否则这里的人都要走光啦。”

  “看来城市化的趋势在哪个国家都一样。”方明华接过话题:“我们国家也是,现在农民纷纷走出土地,到城里打工,渴望成为城里人。”

  “可我很喜欢这里。”姑娘说道:“幽静、美丽,可以爬山,冬天可以泡温泉,城里上还有好朋友,大家可以在一起聊天,看书,晚上有舞会还可以跳舞。”

  “对了,城里上还有一所小学,将来我毕业可以去那里教书。”姑娘最后说道。

  “怎么,你不喜欢像洛杉矶这样大城市的繁华?”方明华问道。

  “也喜欢呀,最好是在城里住一段时间,再回乡下住一段时间最好啦。”

  “这想法不错。”方明华点点头。

  中午吃饭的时候,艾米丽的父母很殷勤为方明华准备的丰盛的菜肴。

  墨西哥牛肉卷、马卡龙、卡不沙拉.

  味道有点偏辣,不过很适合方明华的口味。

  约翰还拿出自己酿的葡萄酒,喝起来清爽可口。

  吃完饭,艾米丽带着方明华开着她的甲壳虫,到不远处的约书亚树国家公园玩,看那仙人掌和巨石构成的超现实沙漠景观。

  虽然外面天气很热,但是坐在有空调的车里,看着外面的风景感觉挺不错。

  直到日落,两人才返回农场。

  吃完饭餐,外面凉风习习,艾米丽和方明华爬上房顶的天台上,两人坐在那里观看夜晚漫天星斗,一边聊天。

  自然是文学。

  从美国的海明威聊到英国的莎士比亚,又聊到中国古诗词以及现代先锋主义。

  姑娘显得非常开心,转换了话题。

  “明华,伱们中国人来我们国家最近几年留学和工作的人变得多了,以前很少能见到中国人。”

  “估计你也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搞对外开放,所以好多人出国留学甚至定居。”方明华笑着解释:“世界这么大,都想出去看看。”

  “那你.想过在这里定居吗?凭你的才华和能力,很容易申请到绿卡的。”姑娘突然转过头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

第261章 《爱在黎明破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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