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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第33节

  现在赶紧动笔。

  先去锅炉房打了壶开水泡上一杯茶,然后坐在书桌边摊开稿纸。

  既然准备写文工团的故事,自然可以参考穿越前看过的那部电影《芳华》,也是严歌苓写的同名小说。

  但来到这个时代,无论是原来的电影和小说许多情节包括结构都不适合。

  首先是原来的电影或者小说时间线跨度很长,从70年代一直写到千禧年后,跨度整整40年,现在写肯定不能这么写。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本质上是一部伤痕文学,特别是小说里的人物,充满了中国式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就算作者并没有刻意要抨击那个时代,但她对于那个时代的态度也绝非积极正面的。

  是青春无悔,还是蹉跎岁月?

  方明华决定选择前者。

  大修吧,结合这次南疆采风。

  用纯粹、美丽、残酷的方式讲述了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

  刘峰依旧是男主角,如同原著上一样,质朴善良,主动包揽了团里的脏活累活,因为经常为大家服务,深受整个文工团的喜欢。这很有点周顺来啊。

  但周顺来的性格明显更加乐观坚强。

  刘峰并深深地爱上了独唱演员林丁丁,这个情节得要,就如宋棠棠所说的,任何时代在任何环境,爱情是不可能被抹杀的。

  表白被拒绝,事情引起了上级的注意,刘峰遭到公开批评,然后被下放伐木连当兵。这场战争开始之后,刘峰回到了他的老连队,不过不是工兵营而是野战营,战争中刘峰牺牲。

  方明华觉得,与其让原著中刘峰那么窝窝囊囊活着,还不如在战争中死去,一个男人的尊严。

  苗苗和丁丁继续是两个重要的女主,依旧原著中的人设,不过苗苗最后没得精神病,平静的生活着,而丁丁最后则在刘峰的墓前忏悔。

  还有另一个主角穗子。

  原来整篇小说是以穗子的口吻叙述的,像一部回忆录。这当然不行,得重换个视觉,而且加大穗子的份量,重新给她身份设定。

  宋棠棠不是现成的模版吗?

  勇敢,聪明,富有同情心,而且高干子弟的身份,更让这部小说有积极意义。

  还有那个牺牲的杨小红、原来周顺来连队的连长、战友等全部写进去。

  这才是真实的战争,真实的人生。

  或许没有原著里所谓对人性的批判揭露,对那一代人青春的忏悔,但她觉得,更准确的说艺术的最高价值并不是对丑陋现实的批判,不是那种二元对立的善恶评判,而是给人一种前行的力量,给人一种超越现实的力量!

  对,就是力量!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每一代人的青春都灿烂过,也痛苦过,否则怎么叫青春?

  每一代人的命运都随时代起伏过,颠簸过,否则怎么叫命运呢?无论是哪一代人,都有值得留恋和回味无穷的芳华岁月。

  既然决定写作方向,准备大纲,开始动笔。

  小院子里很安静,方明华的房间更安静,只有他的笔尖在稿纸上摩擦发出的沙沙声。

  很快,方明华就沉浸在写作中。

  除了吃饭、上厕所,一天绝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写作上,晚上快一点多才从单位骑车回家,一觉醒来又赶紧骑车返回单位继续写作,自己整个人都在亢奋当中。

  书中那一个个人物形象仿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他脑海里浮现,不写出来觉得非常难受。

  连续亢奋了三天。

  这天中午方明华写作没赶上单位食堂饭店,就跑到街边买了两个核桃馍,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倒了杯茶水,狼吞虎咽吃完继续写起来。

  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

  “小方,你回来了?

  不用看,听声音就是陆遥。

  他赶忙放下笔,过去开门,两人看着对方,几乎异口同声惊叫起来。

  “额滴神哪.你咋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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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生活的乐章》?怎么不是《人生》?

  (求收藏票票追读)

  方明华看着陆遥,只见他面颊泛黄、浮肿,仿佛大病了一场。

  陆遥看着方明华,眼眶深陷、胡子拉碴,头发也是乱蓬蓬的。

  两人愣了下,旋即都笑起来,都是写小说造的孽啊。

  “陆大哥,来,来,坐。”方明华热情招呼,给对方放了一杯凉茶。

  顺便问了句:“陆大哥,你有事?”

  “是有点事,我是想.”陆遥的口气突然变得期期艾艾。

  “什么事,你尽管说,只要我能办得到。”

  “是这样,我没烟抽了,手头有点紧,所以想借你的钱买点烟。”陆遥说出自己来的目的。

  “没问题,伱要多少?我今天刚报销了差旅费。”方明华笑着回答道。

  “想买三条牡丹,一条4块7,得15块1毛钱,你借我15块钱就行。”陆遥说道。

  “你买这么多?!”方明华吃了一惊。

  “一次多买点,懒得出门而且整条便宜。”

  方明华也没说,就从钱夹里给了陆遥15元,陆遥匆匆离开,没过多久又回来了嘴里叼着一支烟。

  “呵呵,今天我运气好,商店里三条牡丹都没卖出去让我全部拿过来了,这段时间的口粮够啦.借你的钱等我发工资时给你还。”

  “还钱不急,只是陆大哥,你烟瘾太大了少抽点。”方明华趁机劝道。

  “你不抽烟,自然不懂得抽烟的乐趣。”陆遥笑道:“而且不抽烟我也写不出东西。”

  “给你说啊,我在甘泉那段时间抽的是凤凰,那玩意又贵还不好买。”看来陆遥心情很好,讲起在甘泉的一段趣事。

  原来他在写作的时候,从西京带的“凤凰”烟抽完了,烟瘾上来急的热锅上蚂蚁一般团团转。

  他就求宣传部一个通讯员帮他买,结果在县城到处找这种牌子的香烟,找了多家,就是没有,办法都想到了县农副公司库房,仍然没有。

  最后,这个通讯员鼓足勇气向当时的县委shuji“求救”,终于找到了当时全县仅有的两条“凤凰”香烟,带给了他。

  “你不知道,当时看到烟,我仿佛就是饿了三天的人看到馍馍.对他们连连表示感谢,还当场表态!有了这两条“救命烟”,这稿子一定能成!”

  “现在稿子成了。”方明华笑道。

  “基本算成了。”陆遥感慨道:“凤凰烟太贵,又不好买,所以又改回抽牡丹了。”

  牡丹也不便宜啊.更重要的抽烟伤身体啊。

  但看到陆遥抽着烟惬意的样子,方明华也不好再多说。

  “对了,我刚才光急着找烟抽,忘了另一件事。”陆遥说着,从公文里拿出厚厚一摞文稿交给方明华。

  “我的小说已经创作完成,准备寄给燕京《青年文学》主编王玲,是她约稿的,想让你帮我看看,不知道影响不影响你写作?”

  “没关系,反正我的一时半会也写不完,不在乎这点时间。”方明华很热情:“我先睹为快。”

  接过陆遥的文稿,上面是密密麻麻手写字体,但方明华看到题目他愣住了。

  《生活的乐章》

  怎么不是《人生》?

  但是看到开头第二段开头“这时候,高家村高玉德当民办教师的独生儿高加林,正光着上身”这一句时,方明华确定,这就是《人生》。

  看来以前是这个名字啊。

  “小方,你先看,我回去睡会,脑子累坏了,下午我再过来。有啥意见尽管提啊。”陆遥说道。

  “行,陆大哥,你要好好休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方明华叮嘱了句。

  “不碍事你看你,不是也变得黑瘦了吗?”陆遥毫不在意。

  咱俩不一样啊你真的要注意身体。

  方明华还想进一步劝说,陆遥已经走出院子。

  方明华摇摇头,回到自己房间。

  陆遥走后,方明华给自己添了点杯茶,就坐在窗前的书桌边认真看起来。

  稿件很厚,足足有一百多页,字体不算潦草,涂改的痕迹并不多,看样子已经不是初稿。

  方明华很快沉浸在文字的海洋里,时间在悄悄流逝,等他看完一遍抬头才发现太阳已经偏西。

  看着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方明华端起已经放凉的茶水,慢慢喝着心里琢磨着件事。

  在穿越前,方明华看过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剧,也看过这本小说原著,但总觉得这一稿和最终公开发表的还是有区别的。

  好像爱情线过于纠缠?

  嗯,就是。

  主人公高加林和刘巧珍的爱情,是读者们最津津乐道的地方,但作为作者不能着墨太多。

  毕竟这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

  想到这里,方明华又仔细看了看后面一部分章节内容,还有就是高加林在农村生活部分写的非常好,相比较而言他进城以后就写的逊色些,是不是因为陆遥非常熟悉农村生活的缘故?

  有这种可能。

  在这个没有网络,查阅资料非常不方便的年代,作家个人生活体验往往是写作的主要源泉。

  秦省这边,像陆遥陈中时等,常年生活在农村,所以他写的基本上都是以农村生活为基础。

  贾平娃是个另类。

  早年写《商州初录》《商州又录》写的是老家风土人情,后来就写了长篇小说《废都》,写的是西京这座古老城市的人生百态,说明他适应城市生活能力很强。

  虽然有些争议,但写的也不错。

  方明华正想着着,就看到陆遥匆匆走了过来。

  “哎呦.小方,我一觉睡到现在起来,以为你下班了,没想到你真没走。”

  “你写的小说我看入迷了,忘了时间。”方明华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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