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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第21节

  “徐律师,这次辛苦您了。”

  “这是按照合同该给您的咨询费,以及劳务费和加班费。”

  陈长春坐在沙发上,他脸上露出温和笑容。

  一只手掏出几张通红钞票拍在桌上,向徐良推去。

  徐良并未矫情,接过后便数了数。

  “一共7880,其中2880是咨询费,另外5000是大队的奖金。”

  “大队还会向市局为您申请一次奖金,不过到手的时间可能会晚些,大概得等案子彻底完结。”

  陈长春缓缓说道。

  说话间,内心倒也感慨对方赚钱的速度。

  三天不到的时间,赚了近万块.

  要知道,这年头寻常人月工资有个一千五就不错了,他身为洪福区刑警大队大队长,一个月也就两千五。

  两天半,赚了他几乎四个月的工资!

  不过,陈长春倒也不嫉妒,反而十分钦佩。

  这钱该对方拿!

  徐良数完,确定没什么问题后,脸上露出笑容。

  三个月.

  律所终于像样的开张了!

  虽然还不够欠下的钱,但目前至少能做到平掉一半的账单!

  见他脸上露出笑容。

  陈长春趁热打铁,试探性询问。

  “徐律师有没有考虑改行做警察?”

  言罢,他便目光灼灼的盯着徐良。

  对方身具法医能力,刑侦破案,洞察能力远超老刑警,这种人.不当刑警可惜了!

  “算了,律师是我父亲的夙愿。”

  徐良委婉的拒绝道。

  闻言,陈长春虽不甘心,却也不再多说,毕竟再劝就是令对方不孝。

  接着不等他开口。

  徐良忽的又道:

  “审讯做了吗?”

  陈长春摇摇头。

  他们才刚抓到陈华,压根就没时间做审讯。

  见此,徐良不动声色的将八千块钱推到陈长春面前。

  “徐律师,您这是”

  陈长春顿时诧异了。

  徐良面无表情,抿了口茶水,随即道:

  “案子还未侦破,定案后,我再拿钱。”

  这么讲究!?

  陈长春顿时心生佩服,刚想让对方别再推辞,徐良却深吸一口气,眉头紧蹙。

  “来一次审讯吧。”

  “我心里有点猜测验证一下是对是错。”

  “等案子定案后,这钱再拿也不迟。”

  他一向讲究物有所值。

  否则,钱拿着烫手。

  陈长春却诧异道:“猜测?还有些什么猜测?”

  徐良没明说,只是开口道:

  “很难解释。”

  “先安排一场审讯,我旁听。”

  “如果没问题,我再拿钱。”

  陈长春陷入深思。

  这起案子是顺着对方思路所侦破,如果对方察觉到什么不对.

  那自然得重视。

  想到这,陈长春心中一紧。

  他眉头皱起,当即起身,向外走去。

  “吱~”

  办公室的门开了。

  陈长春抓住楼道内不断走动的刘金,直言道:

  “刘中队。”

  刘金一愣,“陈队.怎么了?”

  “陈华在哪?”

  “在留置室放着,有几个属下在看着。”

  “别关了。”

  陈长春大手一挥。

  “带他去审讯室。”

  “提审!”

第14章 七年前的矛盾!

  提审?

  刘金点点头,立马去安排。

  审讯室是在大队的一楼。

  内部几乎没有装修,脚下也没地板砖,只是单纯用水泥抹了一遍,头顶吊着一盏昏沉的灯。

  四周环境十分阴暗,单是站在里面,便感受到那无形的压迫感。

  一张被特殊改造过的椅子立在房间中心。

  此时,双手被拷住,身穿便装的陈华,沉默的坐在椅子上。

  他低着头,令人看不到他的表情。

  良久。

  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脚步声越来越大,最终在门口停住。

  “吱~”

  审讯室那破旧的铁门发出刺耳声音,随着门缝变大,几个人影缓缓展开。

  “队长。”

  屋内的刘金起身,对着门外的陈长春点头示意。

  陈长春点头,和徐良一同踏入,随即便坐在审讯桌前,刘金拿起纸笔,准备做个审讯记录。

  徐良站在阴影处,并未说什么。

  至此,提审准备便完成。

  陈长春抿了口茶水,喝水间,他顺势看了眼陈华。

  虽说完成抓捕到现在,已经几个小时,可这却是他第一次见到对方正脸。

  浑身瘦弱枯骨,皮包骨的样子,皮肤黝黑如炭,眼神十分浑浊,好似行将就木的老人。

  “陈华是吧,有什么想说的吗?”

  陈长春将水杯放下,将目光投向他。

  对方依旧沉默着,被拷住的双手动都没动。

  “不说?”

  “不说我替你来说。”

  陈长春冷笑一声,猛地拍下桌子。

  “砰!”

  “2004年,6月1日晚,洪福街道陈伟醉酒后遇害,是你的做的吧?”

  陈华依旧没开口,只是抬起头,那浑浊的眸子有了一点冷意。

  陈长春却不理会,继续开口道:

  “案发地点在一小巷内,根据警方还原,案发期间,你手握一柄锐利刀子捅入死者腹部。”

  “死者反抗期间与你进行角力,最终导致伤势加重。”

  “逃跑过程中,却又失血过多致死”

  “在案发后,你逃回距案发地点仅五公里的南环巷家中,却又因仇恨,再次返回洪福街道,对死者进行二次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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