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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纸成兵,我当几年反派就转正 第29节

今日弟子规是该去藏经阁整理经书。

推开藏经阁的大门,传命的和尚就看到弟子规慵懒的躺在窗格前的石台上,手中捧着一本《地藏菩萨本愿经》,低眼默看。

初冬的太阳并不热烈,洋洋洒洒尽数落在他的身上,像为他是渡上了一层佛光。

清丽的脸庞更是在暖煦的阳光下,显得更如出水芙蓉,细腻如玉。

和尚看得都有些呆了,缓过神来时,忙合十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弟子规听闻声响,侧过脸来,笑问道:“师兄前来,可是有事要找我。是方丈?”

好一个美少年,正是应了那句修辞:

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睛若秋波。

和尚低头答道:“不错,正是方丈让你过去。貌似是你闯什么祸了,可得小心着。见了方丈先求个情,他自小怜爱你,见你主动认错了,心也就软了三分。”

弟子规从窗台跳下,翩翩若落花。

他将《地藏菩萨本愿经》原路放回,没有说什么,跟着和尚去了方丈室。

和尚将弟子规带到后,便道:“方丈,弟子规来了。”之后关门推下。

弟子规走至方丈面前,正立合掌,右手褰衣,屈二膝跪下,然后屈两肘伏地,以头触地,然后以头顶礼方丈的脚。

佛家有致敬之式,其仪九等:一、发言慰问;二、俯首示敬;三、举手高揖;四、合掌平拱;五、屈膝;六、长跪;七、手膝踞地;八、五轮俱屈;九、五体投地。

最后的五体投地被视为“顶礼”。

佛教礼仪中有云:“我所高者顶也,彼所卑者足也,以我所尊,敬彼所卑者,礼制极也。”

方丈乃是一寺之首,又是抚养弟子规长大之人,恩比生父,行此大礼不为过。

行礼完毕,弟子规先起顶头,次起肘,再次起膝,道:“师傅,唤弟子前来,所谓何事?”

方丈道:“三年前,我寺关守着的一只黄鼠狼精,受到无上佛法感化之后,终褪去了一身邪妖之气,寿终正寝。这事情你可还记得。”

弟子规颔首道:“弟子记得,此事还是弟子上报给监寺师叔的。”

方丈道:“那你可知,当日它并非真死,乃是借假死脱逃。”

弟子规道:“此事弟子也知道。”

方丈喜怒不形于色,看不出他有没有生气。

只听他缓缓道:“你可知它心中的心魔并未拔除,逃离出去是为了害人复仇。你此举无异于助纣为虐。”

弟子规继续点头,道:“这事弟子也是知道的。”

方丈终于睁开眼睛,看着眼前这位弟子,道:“那你为何还要那般做?”

弟子规面不改色,道:“弟子是为了替它拔出心魔,这才容它出走。”

方丈脸色终究还是变了一瞬,道:“拔除心魔?你是如何帮的它?”

弟子规道:“心魔便是执念,缘于想得而未得。那妖在寺中日夜听佛,已有十七载。可它心中的执念恶魔,为何仍旧存在。是它冥顽不化吗?非也,十七年来它受佛法感化,身上妖气已退,也由佛而悟道步入正途,由此可见,它是有心向大道。”

这个问题,算是把方丈给难住了,他也不知道该作何解释。

佛家修行中最大的敌人就是心魔。

修行的过程几乎就是与心魔作斗争的过程。

就连佛祖成道的时候,也免不了心生波旬恶魔来阻挠,何况是红尘中的凡人。

如何战胜心魔,佛经中自然是有修炼法门,可真正能战胜心魔者,都是少数。

大多数人都是去逃避心魔。

方丈问道:“那你的方法是什么?”

弟子规道:“弟子以为,心魔便如同那恐惧一般。恐惧源于未知,你若是害怕一件不可知的事物,任由他人给你讲解如何生动,也不如自己亲眼去目睹一面。”

方丈似乎有所感悟,道:“所以,你是想让那妖怪去直面自己的心魔,让它去完成自己的执念?”

弟子规点头道:“是的,这正是弟子想出来的法子。不过并非是让它完成执念,而是让它去看,去自己做决定。心魔住在心中,能够战胜的只有直面它的自己。

“经过弟子对它的观察和了解,弟子觉得,它是有可能战胜心魔的。是以,才放它出走。”

方丈对他的一番陈词并不赞同,摇首道:“你这是刚愎自用。你可知道,它被心魔所控,杀害了人命。你此举,无异于是纵凶杀人。”

说把,兀自也叹气一声,心怀内疚。

当年弟子规报来妖怪身亡的消息,因为对于这个弟子的信任,并未多加查验,便让他自行埋葬了。

不久后发现坟冢破土,才知道黄皮子妖是假死。

于是让净悟感觉拿了一尊铜狮子下山,去找到那两位夫妇。

方丈和监寺心里隐猜测到弟子规可能是知情不报,一只黄皮子精,不可能骗得过他的眼睛。

但没有证据,也听回山的净悟禀报,夫妻二人并无事,所以并未点明处罚他,觉得可能真是上了那妖精的当。

弟子规听到黄皮子妖最后还是败给了心魔,叹息了一声,并非是为了死去的人。

弟子规俯首道:“弟子甘愿领罚,请师傅降罪。”

方丈道:“你非本寺弟子,寺规于你无用。然此事毕竟涉及人命,非同小罪责,你虽不是加害者,可也有因果在其中。本寺已留不得你,从今日起,你就下山去吧。”

被驱逐出寺了,要离开这个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离开养育、陪伴了自己十八年的师傅和师兄弟们,弟子规脸上却并没有表现出离愁别绪。

只是颔首应了下来,道:“弟子谨遵师命。请容我最后再叫一声师傅!”

又行了一次顶礼,这才起身离去。

没有去收拾行李,他本是赤条条而来,如今还身着一身衣物,已是讨了个大便宜。

寺中有师兄弟看到弟子规朝山下走,便问他:“你要去往哪里?”

弟子规大步向前,头也不回的道:“我要往那人间里去。”

……

作者有话说:

越写到后面,越感觉自己写得很垃圾了,我都已经感觉不到有什么情绪波动了。

所有人,包括主人公都越来越工具了,只是为了剧情在行动,没有血肉,没有灵魂在里面。

我看不到我写的人物有生命。

看到这里暂且打住吧,等我后面写出感觉来了,有了情绪波动,再来看看是否删除这段话。

第24章 给许若报了个私塾

十月初六,利开市。

在修炼的同时,也不能忘了生活。

今日死人巷好几个铺子都来生意了,而且都是大生意。

顾客却都是同一人,赵府上的一名小厮。

听说是他家的主人中了邪,一夜之间发起疯来,将妻子儿女全给杀了。

醒来之后,抱着妻儿的尸体,那叫一个哭天抢地、痛不欲生。

他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心中也觉得愧对妻儿,遂横剑自刎,追他们而去。

一家五口,现在是整整齐齐地躺在了缝尸铺林老板的冷榻上。

小厮在扎纸铺挑选好了所需的物品,让许一言抽空了就送到府上去。

许一言在记录货品的名称和数量,也就忙不过来记地址,于是吩咐许若。

“妹子,你拿纸笔记一下地址。等下午备齐了货就给人家送过去。”

许若盯着哥哥,眨巴眨巴两只大眼睛,特别无辜的说:

“哥,你糊涂了吗,我不会写字啊。不过你放心,我记性好,已经记在脑子里了。”

许一言这才猛然拍了一下脑袋,忙起来的时候他怎么把这茬给忘记了。

妹妹从小在婶婶家被当成丫鬟一样使唤着,连一口饱饭都吃不着,一件新衣服都捞不着,怎么可能会机会上私塾识文写字。

他许一言,也是撞了狗屎运,认识了扎纸铺丘老板。

一边给他当伙计,一边学会了读书写字。

平日里忙碌,也没抽出空来教妹妹。

而且这个年代,底层人民中还流行着这样的一种文化:女子无才便是德。

读书受教育,考试入仕途,是男子的特权。

等许一言将客人购买的货物记录成单后,拉着许若,道:

“之前是哥哥忽略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都给忘记了。”

许若不明所以,歪着头道:“哥,你在说什么啊,你忘记什么了?”

许一言道:“知识就是力量,人不可不学习。反正现在我们也有些闲钱了,哥打算让你去学馆念书识字。”

“啊!让我去学馆念书?”

许若觉得自己的哥哥越来越傻了,点了点他的头。

“你怎么想出来的,学馆根本不会收我的啊。哥哥你去还差不多,说不定几年后还能考个官儿来当当。”

学馆、私塾里面,招收的都是男生,从没有过先例让女生入读的。

她们没有这样的资格。

即便是那些大家闺秀要识文断字、学习诗词书画,不是家中父母亲自教授,那也是请了德高望重的先生上门传授。

许一言思考着,自己虽然可以教,但是这样太浪费时间了,而且效果肯定不如专业的教书先生。

他还是很清楚自己的斤两。

上一世,许一言不过是个刚上了高一的毛头小子,不走运才来到这个世界的。

对在这个年代有用的经史子集的造诣并不高,尤其是还过来这么多年,也忘记得七七八八了。

记忆深刻的,能侃侃而谈,也就是新时代的各种观念和思想。

可是那些东西,有些他自己也不是很弄得清楚明白,而且不适用这个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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