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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纸成兵,我当几年反派就转正 第4节

说时迟那时快,许一言将手中人头往前一扔,想将野狗吸引开。

不是必要情况,他可不想和几只狗交手。

才刚刚入武道,体内只有微乎其微的真气,和普通人也没两样。

三条野狗纵身飞扑而来,竟置美味可口的人头不闻不问。

看来是死人吃够了,忽然想换换口味,尝尝鲜了。

许一言眼疾身快,堪堪闪过野狗的扑咬。

野狗落地后,继续追上撕咬,许一言抬脚就踹。

三条狗,抬了三次脚,将它们踹飞。

只是这三脚并没给它们造成什么有效的伤害。

野狗晃了晃脑袋,又站了起来,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

许一言想跑,转身却看到周围全是森绿的鬼火,他被包围了。

野狗们一步步逼近,眼射凶光,口水滴答。

因为长期生活在阴气环绕的乱葬岗,食用死人骨头,这群狗早就已经妖异化。

别说是人了,连猛兽也不是它们的对手。

领先的一只野狗特别高壮,身上到处都是伤痕,气势无两,想来是它们中的头领。

它们对自己实力很有信心,所以并没有群而冲之,而是慢悠悠走过来,享受那种愚弄猎物的快感。

许一言大致数了一下,现场有二十几只刨尸狗。

他却只有一个人,和两个花衣纸人。

对了,他还有纸人!

体内已经有真气了,正好可以试用一下黑色卷轴中记录的法术,点睛付魂。

这个法术,正如名字一样,画龙点睛,可以用自己的灵魂,去赋予死物生命。

许一言掐了个手诀,默念密咒,咬破指尖,挤出两滴鲜血,涂在纸人的眼部。

霎时,阴风吹起,碎骨滚地,气温骤然下降。

许一言感觉体内魂魄好似被一股巨大无比的力往外拖拽,幸好他已有根基,慌忙以真气镇固。

纸人得以鲜血点成眼睛,冒出红光,身子抖了一下,随后背安弹簧一样弹立起来。

周围的野狗见状纷纷震惊,停下了逼近的脚步。

两个红衣扎辫的纸人,脸白如纸,颊红似血,红唇笑嘴,甚是吓人。

“卧槽。”

就是制作出他们来的许一言,看见了也不由得心里发毛。

半人高的纸人绕着许一言蹦蹦跳跳,好像小孩儿一样。

“出动,给我杀了这群狗怪!”

许一言指着周围的野狗,下了命令。

纸人听令,飞身上前,速度之快,只在眨眼之间。

狗怪没能反应过来,被一脚踢飞,发出一声刺骨惨叫,隐入夜色中,不知生死。

两个纸人身轻体巧,飘忽来去,那群狗怪没什么道行,根本捕捉不到纸人的行动轨迹。

哀嚎声此起彼伏,一只又一只野狗被踹飞而去,纸人身上也染上了血。

“干得漂亮!”

许一言不得不鼓掌叫好,这门法术虽然邪门,可效果是真的明显,入门快速,功法也足够强大。

难怪都说黑化强一倍。

邪门歪道不守规矩走捷径,前期入门是要比正派的武功厉害一些啊。

有了这门法术,他还需要怕那债主?

来多少人都给你打趴下!

正幻想着,一个纸人忽然摔落在脚下,身上被抓出三道破痕,露出里面的竹骨。

紧接着,另一个纸人也被拍落在地。

局势骤然生变!

是那高大的首领狗怪。

它怪眼鼓出,脊背高耸,尖齿外漏,哈气成雾。

纸人一落地,周围剩下的十来只狗怪立刻张牙飞扑上来。

许一言运起真气,控制两个纸人回撤闪开。

群狗一击不中,转而向他攻来。

纸人飞至身前,合力环绕抵挡,才拦下了群狗的攻击。

然而狗头首领在其后,一爪拍来,连带着纸人和许一言一块儿拍飞。

这狗头首领的道行比得上二十只狗怪,若只它一个,许一言还有胜算,可是加上那些狗怪,可就犯难了。

这时候,被纸人踢飞的狗怪,也拖着残躯,一步步走了出来。

许一言心说,这么邪门的武功,怎么练了之后,连一群狗都打不过?

这贼老天,实在太欺负人了吧。

纸人被狗爪连抓两下,纸面已经破烂完了,竹木骨架也折断,是不能再用了。

许一言把法术收回,纸人失去魂力,立即失去活力变得扁平。

他如此做是要坐以待毙了吗?

不,他是看到了旁边的凶犯人头,想到了一个方法。

如果点睛付魂可以对纸人这种死物使用,是不是也可以对死人使用,两者都是没有生命的物体。

许一言一把抓过人头,挤出血来滴在圆睁的大眼睛里。

一段记忆涌上了头。

第3章 原来还有奖励

被斩首的凶犯名叫陈大宝,西蜀安县东溪村人。

父亲走得早,是母亲含辛茹苦,一人把他拉扯大。

陈大宝本性淳良,让人省心,饭量很大,长得五大三粗,一股子蛮劲儿。

庄稼汉,身体是第一本钱。

陈大宝身强力壮,干起活来一个人能顶三五个人,又遇上了几年风调雨顺的好时候。

在他的埋头苦干之下,家里的苦日子算是熬到头了。

还清了欠账,家里还有余粮。

母亲也开始替他筹备讨老婆的事情,总要留个香火。

俗话说得好,事总有漏,人总有缺。

估摸着是老天爷可怜陈大宝一家缺少力壮的劳动力。

所以把他的天赋全点在了力气上,这模样和智商就稍微欠差了一点。

不过在农村,能有一把子力气干活,其他条件差点也是能得到老丈人的欢心。

在他们的意识里,女子是泼出去的水,女婿则算半个儿,尤其是听话又没心机的女婿。

谁家不想多拥有一个劳动力啊。

而且嫁一个女儿,得来的陈大宝能抵别人家好几个女儿嫁来的女婿。

一听说要给陈大宝说亲了,家家户户待嫁的闺女都开始介绍起来了。

陈大宝很开心,天天乐开了花。

他这还是头一回受到这么多人的爱戴。

在众多的姑娘家中,陈大宝最后选了东村头老李家的闺女李小花。

要问为什么。

那还得是那女子身子白净,像月光泼水一样。

陈大宝在玉米地里见过一次就忘不了了。

李小花模样不错,屁股也大。

针线活什么的都是竖大拇指的,陈母也很满意。

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两家人的日子也越过越好了,只是李小花的肚子一直没动静。

暴风雨前总是宁静的。

事情发生得很突然。

某天,陈大宝在庄稼地里干活。

有几个小娃娃蹦蹦跳跳就来了。

看见陈大宝就嘻嘻哈哈,说他头上戴了顶帽子。

陈大宝摸了摸头,说自己头上没有戴帽子,他不喜欢戴帽子。

小孩儿们见状就更乐了。

陈大宝弄不懂他们在乐啥,见他们乐,也跟着一起乐。

其中有一个小孩儿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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