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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我成了皇后的御用太监 第106节

林轩和长孙冲有仇,那也只是私仇,不就是为了个女人嘛。

现在长孙冲死了,长孙家若是不追究,自然就没事了。

父亲是不是老糊涂了,私下里惊叹林轩的才智,现在为了个废物儿子,却想和人家结怨。

作为长孙家的继承人,我该和林轩拉拉关系,招为己用,算起来还是我表妹婿。

果然我长孙涣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父亲已经老了,被仇恨迷失了心智,该我担负起长孙家的重任了。

苦苦磨炼枪法的两万将士自然不知道,长安城发生的乱七八糟的事。

他们是大唐最勇猛的战士。

为国、为民、为家,在长枪兵训练营一次一次虚拟却无比真实的死亡中。

不但没有迷失心智,反倒因为心中那份无法割舍的牵挂和执着,枪法得到了迅速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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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枪兵训练营的十倍到百倍训练速度,主要看的还是士兵自己的底蕴。

如果是条咸鱼,譬如林轩这样的,要达到最低十倍训练速度,估计都有点困难!

但是在这群身负国仇家恨的将士身上,大部分都达到了百倍上限。

甚至少数人达到了顿悟。

这一个个结果让林轩都是大大震惊。

难怪经过五胡乱华、隋末乱战,人口陷于汉家低谷的大唐。

短短几十年横扫东西突厥、北破薛延陀扫灭漠北,称霸中亚!

西灭吐谷浑,东击高句丽、称霸东亚!

原来是有这些将士啊。

现在,他们再经过系统物品的训练,会成长到多么可怕的地步呢?

林轩负手仰望天空。

一天六十里,二十天到马邑。

........ ..... ...

那时候出现在马邑的将会是一群什么样的将士呢,真的期待啊。

这时,一个强壮的身影,从长枪训练营中走出。

他空着双手,整个人像长枪一样站的笔直。

身上散发着比长枪还要锐利的气势!

只是远远看着,就好似要被刺瞎眼。

和他为敌,直接生出被刺杀当场的感觉。

一代名将薛万彻!

这熟悉的气势。

林轩眯起眼,他当初得到百鸟朝凤枪法的时候,也是散发着这样的气势。

后来熟悉后,才懂得收敛起来。

不愧是一代名将,在训练营的帮助下,短短几天就将百鸟朝凤枪练至大成。

不知道他在里面经过什么样的厮杀。

他的心智经过怎样的锤炼。

就在这时,又有一人走出营门。

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普通士兵的穿戴。

脸庞稚嫩,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大头兵。

爹、娘、小妹、吴伯、王婶……。

冲到村里的突厥狗都被俺杀了。

冲到镇上的突厥狗都被俺杀了。

在县城施虐的突厥狗都被俺杀了。

父老兄弟姐妹,俺为你们报仇了,不,俺有能力为你们报仇了!

再有十几天,你们在天之灵,看着俺在帅父的带领下,怎么杀戮那些突厥狗吧。

一股比薛万彻的还要锐利的气势从他身上冲出,刺的薛万彻都是眼睛微痛!

噗通一声。

年轻的大头兵朝着林轩跪下。

哐哐磕了九个响头。

“谢父帅授艺之恩,薛仁贵无以为报,帅父刀剑所指,俺之所向。”大.

第一百三十八章 长孙无忌吐血了

薛仁贵!

林轩看着少年,有点意外。

难怪这么短时间,枪法已然大成,比李英歌还要快。

小小年纪,枪意更是比薛万彻还要锋锐。

此人一匹白马,一身亮银甲,一杆亮银枪,就敢冲击高句丽的千军万马。

今天有这样的结果,也是情理之中。

“起来,汉家男儿,跪舔跪地跪父母,跪我做什么。”

林轩冷声呵斥。

薛仁贵一脸懵逼,薛万彻也是一脸意外。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林轩对他有大恩,跪拜谢恩,很正常啊,汉家男儿可不是忘恩负义之辈。

林轩几步走到薛仁贵面前,扶起少年,正色道:

“男儿膝下有黄金,公务上我是你们的统帅。

私下,我不过痴长几岁,却是你们的兄弟。

区区枪法,和兄弟之间的友情相比,不算什么。”

说完,转“八五七”脸看向薛万彻。

“万彻,训练结束告诉全军将士,好好练枪、多多杀敌,便是对我最大的回报,私下把我当兄弟看待就是了。

不过军务上,不可懈怠,谁违反军规,莫怪我以军法处置。”

这时,陆陆续续有士兵练的力竭,被踢了出来。

他们围着周围,看着林轩,神色激动莫名。

短短几日,逍遥侯从高高在上的谪仙、统帅,变成授业恩师。

又从授业恩师,到扶着大头兵的肩膀称他们为兄弟。

这可是大唐的侯爷,皇帝的驸马啊。

这时代,大小世家和庶民有天壤之别,两者之间根本不会通婚。

正所谓往来无白丁。

庶民就是白丁,他们没金钱,也没机会学习知识。

世家人是不会和白丁打交道的,更不会抱在一起称兄道弟。

但是今天,他们惊呆了,庶人何时被如此礼遇过?

林轩身份不断转换之间,彻底把两万精兵变成了一家人。

一家人才会真正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可以预见的是,他们在战场上必会交付性命,不离不弃,兵锋所指,无坚不摧。

又过了两天,李英歌枪法大成,她走出营帐,满脸笑意。

这天,她破天荒的换上女装,拿上弓,去营地外狩猎。

美丽的身影,像天上的仙女。

她端着兽肉和山菌熬制的肉汤,递给林轩。

看着林轩略有疑惑的眼神。

笑着说:“我从小就想征战沙场,如同男儿一样杀敌,。

穿着男装,自欺欺人的掩饰女儿身,和男孩子们在一起玩,骑马、射箭、练兵,不高兴别人提起我是女儿身。

秦怀玉总是处处让着我,他的行为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是个女孩子,所以我不喜欢他。”

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林轩心中再一次为秦怀玉默哀一秒钟。

“但是我现在明白了,只要提得起枪,拉的了弓,杀的了敌,穿男装还是女装没什么关系。

若是连女儿身都怕人提起,连女装都不敢装,又有什么勇气上阵杀敌?

我终于悟了,破了心魔的那一刻,百鸟朝凤枪大成。”

百鸟朝凤枪难道真的要资质?

林轩心里暗自纳闷,他是系统灌输,还真不知道这枪法有这么多道道。

无匹的勇气、顿悟的资质,让训练效果,超过长枪兵训练营百倍的上限。

林轩接过李英歌亲手炖煮的肉汤,肉香伴着美女散发出来的体香,让他胃口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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