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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皇子:开局被李世民赶去封地 第234节

没有人敢说这样的话。

也没有人说过这样的话。

李世民错愕良久,这大逆不道之言,竟然从房玄龄嘴巴说出?

看样子,房相不像是这样的人啊?

房玄龄没有尴尬,而是淡定看着李世民:“陛下,民为水,均为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也要有源头活水啊。”

“百姓养不起孩子,吃不饱饭,活水何来?”

“至于钱的问题,大唐如果广开商路,大开贸易之门,不光能赚钱,还能让民间工匠技艺更加精湛,百家争鸣,那时候,钱动了起来,国库的钱自然也就多了起来。”

“如果没有工匠技艺精进,哪里来的一亩地翻两番?”

“这些都是要在实践之中获取经验的。”

崔民干看了一眼房玄龄:“圣贤书之上可没有这么写吧?”

“圣贤书?”房玄龄化身房怼怼,继续冷笑,“圣贤书上说君子远庖厨,可我在家中天天练厨艺,家里面越来越好了。”

“圣人还说治国如烹小鲜呢,我该听谁的?”

“崔民干,你可听过一句话?”

崔民干愣住了,你说啊,你倒是说啊。

你看着我几个意思?

房玄龄悠悠说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这是一位真正的圣贤之人说的。”

房玄龄骄傲的仰起头,眉飞色舞。

“罢了,退朝!”

李世民直接宣布退朝,他已经有些灰心了。

这件事情,暂时不需要做什么,他想要看看李祐在齐州到底要搞什么。

没有了农税,难道你在齐州喝西北风不成?

你李祐不依靠那四千食邑,难道你还有其他法子不成?

心里面烦躁,李世民就在宫里四处乱晃。

前些日子总是能看到宫中有小狗和狸奴,今日却一只也看不到。

烦躁,这时候如果有一只小狗, 上蹿下跳,逗自己开心就好了。

一抬头,李世民愣住了,自己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阴妃的寝宫。

“算了,来都来了,正好,许久没有看到过阴妃了。”

一推门进去,李世民脸就黑了。

阴妃脸上的肌肉僵硬着,嘴角抽抽了两下,袖子连忙遮盖着自己面前桌子上摆放的东西。

“陛下……您……您怎么来了。”

李世民黑着脸:“朕的皇宫,想去哪就去哪,阴妃你有意见?”

“没……没意见,陛下,臣妾有个好事跟您说……”

说罢,阴妃就要拉着李世民去里面休息的偏殿。

但李世民哪里会上当:“别藏着掖着了,朕都看到了。”

阴妃很无奈,李祐的人刚刚送过来的东西,她也只是打开看看。

毕竟,大晚上谁没事过来啊。

白天陛下容易出现,那就晚上拆箱子。

没成想,陛下晚上也不消停。

阴妃无奈的让开了身位,桌子上,摆放着的,都是黄金。

“这是李祐给你的?”

李世民眼红了。

桌子上摆放着一整排黄金,不光有黄金,还有黄金饰品。

有些黄金饰品上还有各种各样的珍珠,随便拿出一个,都将会是极品的工艺存在。

哪个在外面不得价值连城?这样的珍宝,让李世民直接眼馋了。

当初要是国库里面多一些这样的金银首饰,里面还有珍珠什么的,他至于委屈巴巴不肯跟突厥干一架?

气啊!

如今看到李祐直接搞来一大箱子。

这些东西,那么容易搞到?阴妃很明显方才在试那些首饰。

李世民后槽牙都要咬碎了,低头看了一眼箱子里,整个人都僵住了。

“母妃,我找齐州最好的工匠给母妃打造的首饰,您尽管用,坏了别心疼,以后还有更好的,这些东西有市无价。”

这一行字条上的字准确的进入了李世民的眼睛。

不行了,头又开始疼了。

阴妃小心翼翼凑过来:“陛下,您没事吧?”

李世民摇摇晃晃坐在榻上,面容仿佛瞬间苍老了不知道多少岁。

“年轻人,不要太气盛了……朕……”

话音未落,李世民嗷的一声就扑了过来,阴妃只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就被抓进了被褥里。

搞不定你,还搞不定你娘?

齐州,齐王府,骆宾王收拾好东西,打算去一趟京城。

老黄笑嘻嘻看着骆宾王,“年轻人可不要太气盛啊。”

“上次小瓶茶卖的虽然好,可京城那边的人也说了,你这小子藏的太浅,不管是在齐州还是京城,咱不怕事,可藏的太浅,就容易说漏嘴。”

骆宾王笑着挠头,朝着老黄行礼。

“黄总管说的是,骆宾王一定注意。”

这时候,一个声音传来。

“老黄,不气盛能叫年轻人吗?”

“骆宾王,你到京城,遇到任何事情不用想那么多,放手而为,莫要担心。”

骆宾王当然听李祐的,行礼之后,这才起身。

“对了,这一路上,你带着这些玩意儿。”

李祐让马周将一些东西交给了骆宾王。

“这些东西,出门在外还是有用的。”

“京城那边,小瓶茶已经成气候了,你舟车劳顿,辛苦了。”

骆宾王心中不禁感叹,哪有这么好的东家啊。

明明是皇子,却平易近人。

明明可以躺着赚钱,可王爷比任何人都勤奋。

“王爷,那个华子,里面有没?”

“呵呵,就知道你好这口,当然有。”

第272章 关中地区著名狠人出现

骆宾王这次去长安,有两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小瓶茶的产量得多少才能跟上长安勋贵的购买步伐。

第二件事,就是看看棉线做的手套,在长安,有没有销路。

当然,棉线做的手套,卖给的人,不是平头老百姓,哪有平头老百姓花钱买这些东西?

设计精致的棉线手套,戴上去很是温暖,估计夏天之前售卖都是可以的。

主要的售卖对象,是那些豪门大户,他们不需要,但家丁需要吧?

手套的背面就是棉线,混合着麻布,正面则是有些树胶凝结成的部分,防滑用的。

这个东西只是为了方便干活,现在整个工坊之中,已经有一半人开始用了。

骆宾王前脚离开,程咬金就进来了。

一身黑衣的程咬金有点东西,眼睛上戴着一个架子,李祐一瞧,这不就是黑色墨镜吗?

为了自己享受,李祐专门让工坊之中的人琢磨的,没成想,被程咬金抢了先。

“殿下,这个墨镜,是好东西啊!”

“俺早年打仗,去过雪地,眼睛坏了,如今戴着,眼睛说不出的清凉啊。”

关键是,程咬金手上还戴着白色的线手套。

如果他剃个平头,那妥妥的辽北地区第一狠人。

“殿下,今天过来,是跟您商量个事。”

“曾经俺年少轻狂,打打杀杀,堪称关中地区第一狠人。”

“如今金盆洗手,解甲归田,俺得给孩子们留点营生。”

“俺想好了,跟辅机在齐州开个酒楼。”

李祐一愣,酒楼?你们俩真信了我的话了?

“程伯伯,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殿下,俺不用考虑,这等小事,就算是苦海无边,俺也不会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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