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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从拯救大明开始 第362节

眼前的世界有山有水,就是显得荒凉了些。

李云泽低头看了眼温度计,上面显示的是三点六度“冬天。”

抬手扫了扫肩膀上的浮尘,李云泽平静询问“系统?这个世界要拯救谁?”

‘这是一个武人当道的世界,他们以战争为生,以屠戮为活。结束这个战乱的世界,让朝不保夕的人能够活下去。’

系统的回应很快,就是安排的工作比较有趣。

“上个世界是重文轻武。”李云泽低声自语“这个世界是武人当道。武人当道的时代...”

还在思索这里是哪个时代的时候,远处山坳的转弯处传来了密集的马蹄与脚步声响,很明显有大队人马正在开过来。

想了想,他干脆移步撤入道旁的山林之中。

“武人当道的世界...”

宋以后基本都是士大夫称雄,为了保命连刑不上士大夫都搞出来了。

若是宋以前的话,他大致已经有了推测。

没过多久,一队足有数百人的溃兵,慌慌张张的沿着道路向着西边撤退跑路。

至于说怎么看出来是溃兵的,不提常年战场的经验,单单是他们那丢盔弃甲的狼狈样,那各类旗帜倒在地上拖着走的颓废,毫无队列可言的行进混乱,弥漫在队伍之中几乎肉眼可见的士

气低落与沮丧,还有人干脆连鞋子都跑掉了的蠢样。

他们若不是溃兵,难不成还是精锐?

这支兵马的装备非常精良,不少骑马的军将甚至穿戴着明光铠。

那些被倒拖着的麾旞枿旆多以白红黄为主,豹尾拖在地上已然满是尘土。

甲胃与旗帜,已然是表明了这支兵马的身份。

唐军!

林中观察的李云泽有些疑惑的是“这么弱的唐军,可真不多见。”

唐军的战斗力很强的,能够一路打到恒罗斯去,怎么可能会弱。

可以他的观察来看,眼前的这支唐军素质很差,许多人一看就是长期养尊处优的,压根就不是职业军士。

等到队伍一窝蜂的跑走,李云泽悄然跟过去,捂住队尾的倒霉蛋,直接给拖进了树林里。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啊~~~”

被仍在地上的倒霉蛋应该是崴了脚,走在最后面也没人关注搀扶。

蹲下身子的李云泽,拔出了极端武力横在倒霉蛋的脖子上“我问,你说。说不出来,那以后就不用再说话了。”

倒霉蛋用力咽下唾沫,连连点头。

“这是哪儿?”

“华,华州。”

“现在是哪位皇帝在位,何年何月?”

倒霉蛋疑惑的看着李云泽,不知道地方还能理解,连时间都不知道...山里出来的野人吗?

李云泽眯起了眼睛“嗯?”

“是是,陛下名讳曰儇。今个是广明元年十二月初二。”

有了确切的信息,李云泽这就都明白了。

跟他所想的一样,的确是唐末,唐僖宗李儇年间。

要说这一年最为轰动的事儿...自然是黄巢大军攻破长安城。

这个时间,这个地点。李云泽再度询问“尔等是何军,从哪来?”

“好让大王知晓,我等都是神策军,前日与贼兵战于潼关。贼兵绕行后路前后夹击,我等不敌正退兵长安城。”

“原来是神策军。”

李云泽恍然,这就好理解了。

这个时代的确是一个武人的时代,各地藩镇割据都是强横的武人为主导。

大唐上下数十万精锐武士,不再想着向外扩张,而是开始疯狂内卷互相征战厮杀,整日里打磨武技想着的就是如何能更有效的干掉敌人。

至于曾经威名显赫的神策军为何如此衰弱,那是因为现在的神策军已然不是当初的神策军了。

这个时代的神策军,皆是长安豪富子弟,只是为了厚得供给和赏赐才贿赂宦官挂名军籍的。

平日里在长安城内高车大马,悠然自得,未尝经历战阵。

一旦听说出征,就会吓得父子抱头相哭,为了逃避战事,多以金帛雇商贩与贫民代行。

关中自古出强兵,这些神策军简直就是丢尽了唐军的脸面。

收起了极端武力,李云泽起身招呼“尔等这是战败而逃,后面追着的是黄巢的兵马?”

倒霉蛋坐起身来,面露忿忿之色“好叫大王知晓,我等去守潼关,可军中非但无粮,就连箭失都没有。守潼关的时候,只能是扔石头。更加可恨的是博野军阵前叛乱,我等无能为力。”

这里是唐末乱世,想要结束乱世单纯干掉黄巢朱温等人没用,因为干掉了他们还会有更多的黄巢朱温冒头出来。

灭了唐僖宗李儇也没意义,唐末皇帝一个比一个烂,都是扶不上墙的烂泥,而且把持朝政的是太监们。

想要终结乱世,只能是以武止武,将那大乱斗的数十万地方藩镇统统扫平!

第三百三十一章 有钱有粮,一日成军

数十藩镇,数十万精锐武士。

凭借他自己的力量,倒也是能够灭的光,不过那需要漫长的时间,而且心理影响很大。

指挥兵马歼敌数十上百万的,与自己亲自动手灭了上百万的,那不是一回事儿。

所以李云泽需要在这个世界建立属于自己的力量。

这次没给他安排身份,既不是大唐宗亲,也不是某个藩镇的节度使。

也就是说,一切都得自己真真正正的从头开始。

想到这里,李云泽转头看向了倒霉蛋“小子,叫什么名字啊。”

“小的名唤周大宝,本是长安城内酒楼帮厨。”周大宝苦着脸回应“本是替人去营中点卯的,未曾想居然被拉到潼关去打仗,更没想到来的时候好好的,可却是回不去了...”

李云泽当即打断了他的卖惨“收了多少钱?”

“一匹绢。”

初唐时期,匹绢价五百文。安史之乱的时候天下大乱,物价飞涨匹绢价格暴涨到了万钱。

现在是晚唐,匹绢价格差不多千文。

“这个价格只是点卯?”似笑非笑的李云泽看着周大宝“你当我是瓜皮?”

极端武力再度抵在了周大宝的喉咙上“机会只有一次。”

感受到浓郁的杀气,周大宝不敢再有丝毫隐瞒,颤抖着讲了实话。

他的确是长安人,只不过不是酒楼的帮厨而是个街面上讨生活的,也就是俗称的街熘子,城狐社鼠。

日常工作就是给富家子弟们当帮闲充排面,顺带手偷鸡摸狗啥的。

他服侍的富家子也是在神策军挂名,这次出征潼关不敢来,就给了一匹绢让周大宝出替。

价值千文的一匹绢,足够周大宝为之卖命了。

只不过他运气不好,逃跑的时候崴了腿脚不说,还遇上了李云泽这么个狠人。

再度起身的李云泽,干脆嘱咐“从现在开始你跟我混,听从命令就能保命,不从命令那就军法处置。某最瞧不起逃兵。”

“在这等着。”

李云泽转身走入树林深处,不大会的功夫里面亮起了明亮的光芒,随即换了身行头的李云泽,拖着一个大箱子过来。

周大宝都看傻眼了,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李云泽就换上了一套做工精美的明光铠。

这不是罩袍,披上就能穿,部件很多的明光铠,哪怕是穿戴的时候都需要人帮忙协助。

用力咽下口唾沫,周大宝一瘸一拐的上前“郎君让我来。”

李云泽随手将拖绳扔给他,自己走出了树林去了大道上。

周大宝这边用力拽着,大箱子却是纹丝不动!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见着了李云泽一路拖拽出来的那深深痕迹。

外面李云泽不耐烦地喊“磨蹭什么的,快点过来。”

周大宝无奈呼唤“郎君饶恕则个,箱子太重...”

李云泽回来将箱子拖拽到了大道上,打开之后居然从里面取出来了厨具。

没错,就是厨具。

沉重的燃气罐灶台,大号的铁锅,一摞摞的碗还有快子以及各种物件。

熟练的支棱起来,拎起一大桶的纯净水倒进锅里,打开燃气灶架上大锅。

接着就从大箱子里拿出成盒的肉罐头,打开之后扔进去。

大袋装的脱水蔬菜,撕开包装直接往锅里倒。

真空包装的米,直接倒进去两大袋。

至于说调料什么的,就是成瓶的盐醋糖。

嘱咐一旁已经流口水的周大宝不断搅拌翻动,李云泽拿出个马扎在一旁大马金刀的坐下。

唐朝的时候,烹饪技术远远没有宋朝时候那么发达,甚至连炒菜都没有发明出来。

通常吃饭的时候,都是这种类型的乱炖。

嗅着大锅里飘散出来的香味,咽着口水的周大宝询问“郎君,这是作甚?”

“招揽溃兵。”

对付武人,文人士大夫们的之乎者也圣人之言肯定没用,人家掏掏耳朵直接纵马践踏过来。

想要对付武人,最好的办法当然是以武止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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