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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秦始皇能听到我的心声 第31节

阿超似乎看出他的心思,便念了起来:

无言独走西楼,檐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剪不断,理还乱,是国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嗯?

李肇一愣,有种被剽窃的感觉,这首不是他临兴所念吗?怎地被阳滋公主得到,还出现在诗会上。

秋香?他猛然想起这个名字,有点尴尬,暗道:大秦出现秋香,会不会有唐伯虎?

呵呵!他想多了。

不过很快便想个大概,兴许是他当时在皇宫里情不自禁地诵吟,被秋香听到了吧!

秋香作为宫女,又正值阳滋寻找好诗,自然献出去。

“呵呵!”李肇笑了笑,说道:“原来我的诗如此出众,都头筹了,看来我也是文雅之人呐!”

嗯!阿超眨巴着眼睛,暗道少爷说什么胡话,怎么往自己身上贴金,这明明是人家阳滋公主觅来的诗。

李肇看出阿超的不信,神秘地一笑,说:“你不信?我可是作了很多首,不妨找萧何看看。”

少爷说得有板有眼,阿超半信半疑,便去找萧何,果然,从萧何口中得知,那竹卷里的诗都是少爷所作,一时惊掉下巴!

李肇得意一笑,暗想,这就是你小看我的后果,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小看我不懂文雅?

这事只是个插曲,很快阿超便告诉他阳滋公主的一个邀请。

诗会本身有两个环节,一是诗,二是狩猎。

阳滋公主拔得头筹,高兴之下便想邀请李肇参加他们的活动,狩猎,说是感谢他的肥料,让她的花都变得鲜艳了起来。

当然,阳滋公主更有另外意思,便是让李肇多结识一些才俊,有益仕途。

仕途不仕途的李肇根本不在意,毕竟他是很快就要离开的人,但,阳滋公主亲自邀请嘛!

他肯定要去。

“狩猎?貌似很不错。”李肇笑着自语,便想起系统奖励的气枪,“果然是系统出品,皆有目的呀!这不正好赶上了吗?”

于是,他连忙吩咐阿超买些铁矿回来,他要冶铁,从而制造气枪。

狩猎嘛!

气枪才是神器。

阿超不明就里,很快便去操办。

接下来两天,李肇便沉浸在冶铁里。

秦朝,还处于冶铁的原始阶段,虽说是冶铁,却是很粗鄙的那种,由于技术的原因,冶炼出来的绝大多数都是生铁,杂质很多,以致韧性不足。

而且用途也不广泛,除了作为兵器,也就当做农具了。

而李肇从系统中得到的冶铁术却不同,是熔融还原法,只要靠高温熔融,逐而剔除杂质,特别是碳成分。

对于前世对成铁的种类划分,他还是知道的。

以碳含量为划分标准,如果大于3%,便是生铁,生铁虽硬,却韧性不足,外力过猛很容易折断,而碳含量小于万分之一的,便是熟铁,也被一些专家称为纯铁,熟铁韧性强,用途广泛,后世发展极快,用于各个行业。

而李肇得到的便是熟铁冶炼术,可谓冶铁界中的宝呀!

熟铁很快便被冶炼出来,接着他铸模,打造气枪零件。

气枪,不需要火药,靠的是气体爆发推动射击,对气体压缩很讲究,自然在构建上便需多下功夫,而附带的气枪制造术的优势便显露了出来。

不出一日,李肇便将气枪打造了出来,试了几枪,果然够劲儿,要说前世的气枪给他的感觉是很帅,那此枪却是狩猎神器。

他估计,此枪射程起码有五百米,而且精准度还非常好,比起前世他所认识的气枪强多了。

不得不说,系统出品,果然是精品。

三天很快便过去,正是狩猎的日子。

第40章 这人会是谁呢?

早早地,阳滋公主便命侍女来请李肇,李肇带着阿超赴邀去了。

郊外狩猎场,是皇家专门狩猎场,内连接着大山,乃嵯峨山,方圆辽阔,更深处有着猛兽,如果不是狩猎专业户,极少有人敢深入。

一众青年才俊,绫罗绸缎,可谓权贵年轻一代代表。

“我等参见阳滋公主。”众才俊看到赢阴嫚缓步过来,眼中露出喜色,过多还是倾慕之光,连忙上前问好。

赢阴嫚落落大方,微微行礼,就这姿态,便吸引很多倾慕者疯狂。

“诸位,今天的狩猎只是消遣而为,不争狩猎多少,深山危险,切勿深入其中。”赢阴嫚提醒说。

的确,此地虽为黄家猎场,却有些危险,比如说,深山中就存在些猛兽,如进入里面,危险是很难预知的。

“当然,这次狩猎父皇大为重视,特意派了蒙毅将军来护卫,大家不必太过担心,放心行猎便可。”

赢阴嫚摆手,便骑上侍女牵来的马,招呼后面的李肇。

“李少内,你对此地不熟,待会切记要跟紧我。”

李肇第一次参加这样的狩猎,心中紧张是肯定的,便握了握背在身后用粗布包裹着的硬物,安心多了。

此物正是他特意准备的利器,气枪,狩猎神器。

“公主放心,李肇切不会走得太远。”

当然,他也不完全担心自己安危,保护大家的可是蒙毅将军呐,那个历史上霍霍有名的存在。

于是,特意多看了蒙毅一眼,暗道果然不凡,虽人到中年,也不失那份俊逸和刚毅,难怪《神话》中玉漱公主会看上他。

蒙毅也察觉到李肇在看他,扭头望过来,微微点头。

李肇也回望一眼,含笑行礼。

一行人就此进入猎场,阳滋公主虽说不争狩猎多少,但这些才俊却一个个不愿落后,毕竟这是在阳滋公主面前最好的表现机会。

很快,大家便分开来,李肇一开始紧跟在阳滋公主身后,很快便单干。

不为什么,只为所有猎物都被阳滋公主和随从猎杀了,他空有气枪而无用武之地。

无法,只有走在他们之前,才能试出气枪的威力。

砰!

一在高树上觅食的大鸟被打中,砸落树梢,惊飞周围其他小鸟。

李肇捡起大鸟,很是满意,此枪比想象中还实用,可谓精准打击,一打一个落,比起阳滋公主手中弓箭,不知强上多少。

也不知走了多远,完全听不到了其他才俊的声音,李肇打到的猎物也多到两手都提不过来。

至于野彘、山鹿之类,别说提,扛都扛不起来,便丢到路上,不过做好标志,以便寻人来搬。

后面,阳滋公主一行人正走过来,个个满脸郁闷,不为别的,只为,号称黄家猎场,最易打猎的地方,竟然毫无猎物可寻。

个个郁闷极了。

“刚才还挺多的,怎么一下子便消失个无踪?”侍女不解地嘀咕。

赢阴嫚也不解,怀疑地望向蒙毅。

皇子皇女狩猎,清场的事不是没有过,他们这样做,只为好好地保护皇子皇******嫚怀疑,是不是蒙毅派人在前面清场了?

蒙毅知道为何公主如此看他,便苦笑着摊摊手,肯定地说:“禀公主,臣并没有清场。”

阴嫚点头,她也觉得蒙将军没这个必要,毕竟有着他在,有什么猛兽能靠近呢?

而且,就算清场,总会留些小动物的,此刻,别说小动物,连蚂蚁都不见一个。

“怎么回事?”阴嫚皱起眉头,正沉思间,突然侍女紧张地喊叫起来,“公主快看,那是野彘?”

“保护公主!”蒙毅一听,立时喝道,他拔剑而出,横在阴嫚前头。

侍女又说了,“好像死了。”

“死了?”阴嫚弯弓搭箭,射出,一箭射中野彘,却发现野彘什么反应都没有。

“果然是!”

如果是活着的野彘,就算被箭射中,也是乱窜,甚至会发狂地伤人,这也是为何蒙毅一听‘野彘’便横在前头的原因。

可此野彘没有反应,便是死了。

几人上前察看,果然,野彘已死多时,身体冰冷僵直。

蒙毅经验丰富,立刻查看致命地方,他发现,此野彘被击之处伤痕有好几处,每一处皆是一个很难发现的小孔,特别是一只眼睛,竟被从中间刺穿,却不损眼球,只有黑乎乎的血迹和中间一个小孔混淆不清。

也就是说,野彘被猎杀,是小孔所致。

“什么武器具有如此威力?”

蒙毅自语,好奇极了。

作为战场老将,兵器如数家珍,却从未见过如此创伤的兵器,箭不箭,刀不刀的,耐人寻味。

“什么意思?”阴嫚听到蒙毅的自语,也好奇了起来。

蒙毅便说出他的发现。

“你是说,野彘是被人拿细小的东西刺破身体而死的,而且还是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刺破?”

阴嫚瞪大漂亮的大眼睛,她完全不相信。

先不说有没有这样的武器,就算有,有谁能做到如此之快,还是在猎杀野彘的情况下。

“应该是!”蒙毅也怀疑地回应。

“究竟谁有着这样的能耐?”阴嫚带着这个疑问,很快便上马继续前行。

过不了多远,侍女又发现一死去的猎物,这是一只大鸟。

蒙毅同样认真察看了起来,他发现,和野彘不同的是,此鸟是一击致命,击中地方乃鸟头。

咝!

这刻,蒙毅倒吸口气。

他看清楚了,如此伤口,和野彘的如出一辙,也就是说,这是同一个人所为。

要说猎杀野彘令他惊奇,那么猎杀大鸟便是惊骇了。鸟乃树顶上飞动之物,特别是大鸟,反应非常灵敏,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便立刻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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