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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影世界 第169节

看着瞬间消失,然后又重新出现的王歌,尼克·弗瑞静等着他的下文。

“我只能说……让他们放马过来!”在尼克·弗瑞期待的目光中,王歌不屑一笑,他很少对某个人感到不屑,对任何人都能放对态度就是他的优点,但他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拿捏的。

想找麻烦?放马过来吧。

“我只希望地球有危难的时候你会出现”黑哥们转过头去,抬起脚步准备离开。

声音忽的从他背后远处传来,又从新坐回自己位置的王歌拿起了书,从上一次书签的位置继续翻阅“这话不用你说,在你没出生的时候,我就开始保护地球了”

尼克·弗瑞眉头挑了挑,没想到这刚见面不久的黑暗议会神父竟然和托尼·史塔克那家伙一样令人厌恶。

深吸了两口气保持自己心平气和,他缓步走出了大门。

“还有一个老家伙,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他……”

王歌抬头看,黑哥们尼克·弗瑞已经失去了身影,他知道另一个老家伙是谁,也正好可以去看看他了,对王歌来说只是小半年没见面,但对他来说可能已经是七十年了,虽然他七十年也是在睡觉,说不定时间感比王歌还短。

………………

纽约,

一小型公园。

身穿运动衣的史蒂夫·罗杰斯正在这里健身,自从醒来并且知道自己一睡七十年后,这位老牌超级英雄就开始了为融入这个世界努力的做着准备。

了解这陌生的纽约就是他的目标。

左右看了看无人,他开始奔跑,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只一个瞬间就超越了当前世界最快的短跑速度,50米距离只需要3.3秒!

如果亚伯拉罕·厄斯金博士还活着看到这一幕,肯定会瞪大自己的眼珠子,自己的超级士兵血清绝对做不到这一步!

这何止是人类所能到达的最完美状态,而是已经开始超越人类了。

第260章 老古董们

他的奔跑速度来自于神盾局特工的标准测量,而且以这种超越人类极限的速度保持长时间的奔跑,也不会太让史蒂夫感觉到疲累。

在周长400米的小型湖泊周圈,他一口气奔跑了十分钟才停下来,身体却并没有感觉到太过于疲劳。

来到停放摩托车的地方,史蒂夫停下来拿出一块毛巾擦了擦额头上微弱的细汗,强悍的身体时刻将产生的废物排出,保持身体的最顶峰状态。

擦着汗,胸口也在缓慢的起伏进行着深呼吸,突然一愣,远处一个身影走了过来。

“有段时间没见了吧,罗杰斯队长”

“你竟然也活到了这个时代?”史蒂夫略微有些惊愕的看着慢慢向自己走来的人影,被注射并且被完全吸收的超级士兵血清中的某个隐性作用慢慢发挥着,使他对这个七十年前的老面孔产生了强烈的亲切感。

“我也找了个地方睡了一觉,还好我醒过来你没有变成老头”来人正是王歌。

当尼克弗瑞提议去看望一下美国队长的时候,王歌稍微思考了一番便答应了下来。

还没有获得穿越能力的时候,若要问王歌最喜欢这些超级英雄的哪些,浩克的力量,钢铁侠的盔甲,雷神的锤子,美国队长的盾,当然还有注射了能瞬间成为完美男性的超级士兵血清。

他都能如数家珍的说出来。

现如今他慢慢的都参与了进来,浩克的力量他已经掌握了不少,甚至现在已经能制作出来听命令的绿巨人。

钢铁侠的盔甲也在研发中。

美国队长的盾他不光制作了,还弄了个升级版本的,而且身体进行第一次强化时他选择的就是超级士兵血清,只有雷神的锤子还没露面,不过想来也不会差太长时间。

美国队长是他在这个世界接触的第一个超级英雄,也是他胆儿肥,第一个被他更改了命运的男主角,超级士兵血清被换成了T病毒版,如果当时出了差错,很有可能就会出现一个丧尸美国队长。

现如今美国队长隐性的加入了黑暗议会,当然这事情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其他人根本不知道甚至无法想象,总共见面不会超过几天的两人竟然是同一阵营的。

除了这些能力与道具,如果说他最喜欢的超级英雄性格,自然是美国队长的,雷神太高傲,钢铁侠目中无人,绿巨人就像是精神分裂,一会儿狂暴的不要命,一会儿又老实木讷,只有史蒂夫坚持自己的信仰。

三观正直,又高又帅,比起风流成性的花花公子或者鼻孔朝天的二世祖要容易得人好感。

就在两人高兴地相互拥抱感叹的时候,在远处大楼上有几个人也在进行着自己的交流。

“这里是2号,有一个陌生人靠近队长……”身穿黑衣,将自己完全藏于楼顶阴影处的男子用着望远镜正观察着下方。

“接近已经得到允许”一个女声从起耳麦中穿出“继续警戒”

“是”

史蒂夫醒来后并不像表面上那么自由,出门有着八个保镖一点也不是吹嘘。

身为精英士兵,掌握着追踪与反追踪技术的史蒂夫又怎么可能发现不了有人在跟踪自己?尤其是他的身体越来越强大,感官非常敏锐,察觉到这些低级的特工太过轻而易举,但察觉到又能怎么样?史蒂夫只能过着这种没有隐私的生活。

因为史蒂夫的记忆更多还在二战时,所以两个人聊天的内容也多包括二战时期的科技到现在的日新月异。

注射了超级士兵血清的王歌和史蒂夫,两人的脑域都被完全开发,字典里没有潜意识这个词,他们两个记忆力不会衰退,不会忘记任何事情。

学习能力超强,而且可以一个大脑同时处理多件事情,甚至情绪很少失控。

所以虽然在感叹着科技的进步,却并非说史蒂夫就不会驾驶二十一世纪的车辆或者飞机,只要让他看一遍驾驶手册,他甚至能在半个小时内学会,且车技不弱于专职赛车手。

不过两人的聊天内容还是让闲着无聊的神盾局特工们吐槽“那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哥也是七十年前的人?他们那个时代都吃什么,这么不显老?”

两个老古董的聊天内容多少有些无趣,不过很快事情就不再无趣了,两人来到一处草坪,王歌脱掉了自己的黑色西装,扭了扭肩膀热身,两人看样子是准备打一架了。

“汇报!”这是几个特工的第一想法。

长时间对史蒂夫·罗杰斯进行观测,他们非常明白这个老牌超级英雄的厉害,一拳将沙袋打漏,或者路过车祸现场徒手抬起报废车辆,让遇难者逃离都亲眼见证过。

有一次为了在马路上救一个小孩,他甚至还被疾驰的汽车撞飞,但是却丝毫事情没有。

一幕幕看在眼中,所以他们汇报不是担心史蒂夫,而是担心王歌这个同样七十年前的老骨头。

接到这个消息的尼克·弗瑞却很高兴,甚至兴致勃勃的看起来直播,王歌的近战能力强大他也是知道的,但究竟有多强,让超级美国队长来试探一下再好不过了。

“数据测量已经开启……”

当红后的提醒开始,两人相互点了点头,共同向着对方冲了过去。

草坪上,两人瞬间碰撞并且快速出拳。

学习自由搏击的史蒂夫出拳简单且快,右拳自下向着王歌的右脸颊锤击而去。

而王歌的近战技巧则学自枪斗术,枪斗术结合了刀术,枪术以及近战武术,御敌方面有着自己的技巧。

他快速抬起左胳膊挡住史蒂夫的右拳,同时左手猛地一缩,在史蒂夫下意识一拽的同时快速的将中指食指竖起来向前一戳!

这一突然攻击却没有让史蒂夫乱了阵脚,他反倒快步后撤,带着王歌的胳膊拉开了一段距离,让王歌因为距离限制攻击失去力度。

同时史蒂夫反击,左右手一起控制住王歌的左臂,猛的一拉,然后右脚一别,准备给他来个过肩摔。

本来王歌感觉史蒂夫的力气会比自己差很多,毕竟他的T病毒已经是完善过后的,而不是史蒂夫当初注射的初级版本,要想抵抗史蒂夫的拖拽不会存在问题,可这一下他就犯了大错。

T病毒是用于催化生物进化的,长达七十年的冷藏只冰冻了史蒂夫的身体,T病毒却仍旧在活跃,而且在七十年来不停地优化着他的基因,结合着超级士兵血清,两人的力量竟然不分伯仲!

一瞬间王歌就被一股巨力拽了出去,下盘不稳,踉踉跄跄被拽着走了两步,又被史蒂夫别脚,然后被提起来。

一个过肩摔等着他!

身体腾到空中,在一个瞬间王歌大脑开始迅速的进行判断,调整在空中自己的身体姿势。

下一秒,过肩摔平稳落地!

这过招都是在电光火石间完成的,两人经过短暂而又复杂的交手,瞬间又回到了最开始的情况,对视着等待出手。

胶着状态没有展开太久,两人再次扑向了对方。

那快速而又风格迥异的拳术姿势,让所有正在看着这一场对决的人目瞪口呆。

自由搏击讲究的是快准狠,而且没有标准的套路架势,打起来充满力量感,而且随意,每一次史蒂夫挥拳他身上结实的肌肉都会提供最完美的帮助。

反观王歌,使用枪斗术近战招数,一招一式都经过严格的测量计算,一板一眼都有着正规的招式,用最科学的方法,最小的姿势去躲避敌人的进攻,再用最佳的角度,最适合的力量打出最强的伤害,这就是枪斗术近战。

行动见充斥着的是招式的果断!

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带给所有观看者同一种感觉。

“好厉害!”一个神盾局女性文员通过屏幕看到这一幕,不由自主的感叹道。

转瞬间已经交手数百次,打的难解难分,却因为强悍的身体耐力两人根本没有停下的意思,仍旧快速的挥拳。

力量相当,打起来才够意思。

猛的转身后肘追击,然后提拳后扫,王歌撞上史蒂夫的胸口,两人才算是分开。

“数据测量已经出来结果了”红后提示道。

“他的身体数据与当初你注射的情况相比,有着明显的提升……”

王歌捡起西装穿在身上,两人的比试也告一段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

比如尼克·弗瑞就已经知道王歌的战斗力如何,他还没使用瞬间移动,不然这场战斗会在几个眨眼间就结束。

“队长,要一起去喝一杯吗?我知道的一个地方主打二战风情的酒吧”

“哈哈,乐意之至!”

第261章 猪笼城寨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中国最大的殖民地。

此时的上海滩有两大黑帮,分别是具有本土传统特色的鳄鱼帮和接受吸收西方外来文化斧头帮。

鳄鱼帮主打码头走私货运及仓库租赁使用业务,除此之外就是拥有与斧头帮数量对等的收取保护费的地盘。

而斧头帮则把持住各殖民地租界及公共租界的鸦片售卖、码头走私货运、仓库租赁使用、黄色事业及赌场娱乐事业业务。

在这龙蛇混杂的年代,远离市区,一处猪笼城寨,本来与往常相同的一天,却因为一个来外人起了一丝波澜。

此处叫做猪笼城寨,也就是筒子楼,街坊邻里挤在一起,没有四合院,没有大门,一群人热热闹闹的一起生活,当然这样很不方便,不过房租便宜,倒是不少上班族的选择。

而在这处旧上海缩影的筒子楼,也就是名为猪笼城寨的地方,一群人正在进行着早间的洗漱。

一手挎着白底红花的洋瓷盆,盆里放着药膏牙刷,另一手拎着毛巾,不分男女都在向着浴.室挤,早上刚起床水龙头正是用的紧的时候,这里又没有男女隔间,如果分开洗漱,早就日上三竿了,平白耽误了做事。

浴.室水龙头屈指可数,当然外面水量大的水龙头更让人喜爱,普通情况下能支撑五六个人一起挤上来洗。

在边边角落上,一个略微幸运的人就自己抢到了水龙头,不过水流量看起来极为可怜,甚至没有人会上去和他抢水。

为了节约用水,他在洗头的同时还刷牙。

胡乱冲了两下之后,好像发现自己已经有几天没洗澡了,便又脱下裤子准备洗个澡,根本就不在意这里是否是公共场所,相当的随意。

在身上摸了两把,又在胯下冲了冲凉水,头上戴着肥皂泡的男子双眼微微眯着,看起来极为享受。

突然,他一愣。

为他带来爽快的水流越来越小,直至一滴也流不出来。

使劲扭了扭水龙头开关,仍旧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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