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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神的猥琐继承人 第1105节

见对方是个“文明人”,安布雷拉公司的代表反而放下心来。只要对方看中钱,就不存在无法搞定的事来。

“老族长三个月前去世了,我不是族长,但是这里的治安由我负责。”

林洛答道,然后突然脸色一坂,恶心恶气地道:“你们跨过绿海进入这里,就是为了它而来的吧?”

安布雷拉代表疯狂地点着头。

“这东西是自然之神的恩赐,不能轻易地让给你们。我们的族人因为它而强壮,不能把它让给你们。”

林洛板着脸答道,身边的这群“黑叔叔”,是他在从林里潜伏时,闲得无聊培养出来的。而这些人手中的AK~47,同样也是他利用这里的资源和外界做生意,交换得来的。

生长血兰的地方,除了血兰外,还有一条露天的钻石矿带。林洛混进这群黑叔叔间,得到了族长的赏识,得他默许,林洛将开采来的钻石拿出去作交易,换到了急需的军用物资。

而后,闲着无聊时,他就教导这些黑叔叔接受一些初步的现代军事训练,也就有了现在这个场面。

而在同一时间,狭雾友子也在观察着这个生活在原始部落的“文明”人。

他的头发,只是简单地随便剪成了板寸头,他象身边的黑叔叔般赤裸着上升,仅在下半身围了条布。

比起身边的这群原始人,这个男人的身材非常地好。小腹上六大两小八块完美的腹股。容貌方面,是那种让人看了很舒服的娃娃脸容貌。虽然现在穿着破烂,但是他身上透出来的那股淡淡的忧伤的气质,让狭雾友子越看越喜欢。很难想象,在这片落后古老的雨林里,居然会有这样一个英俊的忧郁少年存在。

“他就是大长老嘴里说的森林之子?”

第20章过期正太

安布雷拉公司从来不是善男信女。

作为一家著名的卖~肉跨国集团,这家公司的股票连连上涨,但是公司本声名身,却是臭名照著。

此次和比良坂医生一起过来的公司代表,,名字叫李约翰,是个东西混血儿。韦泽建立的环太平洋帝国,吞并了美国的同时,也吞并了这个国家大量的白种人移民。百年后双方互相通婚,也就造就了今天混血儿满地走,许多人取名东西结合也就毫不奇怪了。

林洛所在的培养所,那个叫王凯文的洋人,当时他觉得名字古怪,还有苏叶明明是金发碧眼的大洋马,却取了个中式的名字,就是这样背景下的产物。

一开始的时候,这伙人把林洛当成是在非洲的丛林里长大的新“人猿泰山”,开出了一个可笑的低价。

“安布雷拉公司一直致力于人类健康学的研究。我们经常研究发现,生长在这片雨林里的血兰,是一种极具医疗价值的生物。如果你愿意将血兰的样本和种子交予我们,安布雷拉公司愿意支付你一大笔费用......数值是一百万华元。”

一百万华元,在东华首都这儿,大概够买一个厕所。

可惜林洛不是土包子。

在这伙人面前,林洛表现得极其无私。

“钱对我来说毫无意义。血兰是大自然的恩赐,把他变成个人谋利的工具,是对这件圣物的亵渎。这东西应当属于全人类的,你们可以拿去开发,但是他不应当变成某个权贵专享的私货,而应当成为全体人类都能享受到的共同福利。”

但是对安布雷拉公司的人来说,林洛的这个要求,简直是比向他们索要十亿华元的授权费还要过份。

实际上,在发现血兰的那一刻,这家公司的代理人,就起了强抢的念头,只是突然涌出的大批持枪的黑叔叔,让他犹豫了。

“当然,我们带人深入森林,就是为了寻找能够解除人类伤痛的良药而来。虽然你很大公无私,但是该拿的钱还是要拿的。给这里的部落居民改善生活,改变这里落后的面貌,都需要一大笔钱。”

当时,李约翰的脸笑得象绽开的花,说话非常地和气。

按他的想法,先把血兰弄到手再说。至于将来,等东西到了手,怎么折腾还不是看公司大佬们的心情。这可是涉及到成百上千亿的商业利润啊,傻子才会把他当成廉价的商品卖给贱民呢。

李约翰保证,未来的一百年里,由血兰衍生出的一系列保健品和药品,绝对会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找到血兰后,李约翰在第一时间向总部公司传达了好消息。

在了解到了这里的情况后,安布雷拉公司的董事会,给他发来了指令。

“血兰的秘密,必须高度保密!参予此事的人,凡不是公司的人,全部都干掉!”

热带雨林,充满杀机。人一死,尸体往丛林里一人,几天就腐烂成一滩水,真是旅行在外,杀人灭口“被意外”的最好去处。

要被~干掉的人,不仅仅是参予了这次行动的狭雾友子,也包括了血兰的拥有者,林洛现在的伪装身份:林太平,以及整个村落的所有的居民。

“四十八小时内,公司将派出另外一只精锐部队,空降到你所在的村落进行清除作业。”

而另一边,住进村子里后,狭雾友子和随同的人类学家,一个三十多岁的欧洲中年男性杰克,都对这位所谓的“森林之子”起了极大的兴趣。

交谈中,二人得知,这个叫林太平的人是一对早年东华移民在非洲的后裔,其父母皆死于一次丛林里的泥石流天灾意外中。他被一位早年的在这儿华裔收养,在丛林里长大,血兰是他发现的,也是他移植过来的。

刚果这个地方,妙就妙在这里,这里不存在户籍制度,人们的交流距离极短,林洛可以随意地胡编自己的“身世”。按他的说法,那个虚无的养父教给了他许多相关的知识,所以他才对外面的世界并不是一无所知。

反正这伙人也不可能蛋痛的在雨林里一处一处去搜遍所有的野人部落查清他的身世,他爱乍说就乍说。

雨林里湿热无比,生活在这里的土著,无论男女都习惯了赤身裸体。即使有遮羞物,也不过是在腰上一个布带子或者在胸口围上一圈细绳子,上面再挂一些兽牙之类的装饰物什么的。

不过这里的土人,按外面世界的人的审美观,皆长得奇丑无比,这些外来者也没有人会对他们起其他的想法。

相比之下,狭雾友子更让随行的那些男性火气大。她是个漂亮的御姐,身高一米七五,欧派更是大得近乎犯罪的地步。

在湿热的雨林里行走时,汗流浃背湿身是常有的事。无论是李约翰还是比良坂龙二,都打算在杀光部落里的“外人”之后,拿这位女医师乐一乐。

比良坂龙是这个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也早就是安布雷拉公司的人。对于清洗知情者一事,他是完全支持的。

“那个狭雾友子,在东大的时候,总是坏我的好事。我早就想操~死她了!”

雨林里,所有的房子全是竹子和木头搭建的。林洛实际上是一年半前进入这个部落的,他当时根据主体提供的资料,为血兰而来,找到了这个离血兰最近的人类部落。

丛林里的原始人部落,要想获得他们的认同,方法有二,一是你很能打,象征你是有力的雄性。其次是你能治病救人。

而这两点,林洛都同时具备。

所以他用了一年的时间,就轻松地征服了这一大片区域的许多原始人部落。比良坂龙二最初找到的那家部落,其首脑更和林洛关系极极佳。那是一个开明的部落长老,他意识到村民如果再困守雨林中,未来必定是死路一条,于是就和林洛合作。

血兰就是林洛通过他的部落中的人,“意外”的流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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