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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从茅山开始 第217节

不管怎么说,宁采臣跟他都有点交情,眼下求救信都送来了,不去看看可说不过去。

“我要出去办点事,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你要照看好家里。”

临行前。

张恒向聂小倩再三交代。

至于树婆婆,眼下她正在冬眠养伤,清醒的时候不多。

“老爷慢走。”

搞定了黑山老妖后,聂小倩没有急着去投胎。

因为张恒帮她看过,她身上罪孽不小,带着一身罪孽进入地府投胎转世的话,少不了要往油锅里走几遭。

所以她就暂时不打算去投胎了,从张恒那里借了点银钱,在兰若寺的旧址上搭建粥棚,接济旅人,赚取功德。

几个月下来。

附近县镇的百姓们都知道,兰若寺已经没有了,取得代之的是一排树屋,还有个在树屋施斋的丑女人。

当然,聂小倩并不丑。

所谓的丑女人,不过是她用了障眼法,以免多生事端罢了。

两天后。

木山府。

张恒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了木山府内。

只是眼下这个世道,州府之地也不太平。

起码木山府是这样。

一眼看去,街道上满是萧条,十间店铺关了八间,还在营业的少之又少。

街道上的行人,一个个彼此警戒,带刀佩剑,好似一言不合就会火拼。

偶尔有流浪狗跑过,嘴里叼着残肢断臂,也不知道是谁留下来的,甚是苍凉。

“大爷,行行好吧。”

见张恒骑着白马,乞丐们就像闻到香味的苍蝇一样,目光格外贪婪。

张恒却没有救济他们的想法。

因为他以法眼看去,这些乞丐一个个身上夹杂着血光,白天做乞丐,晚上做什么就不好说了。

“抓逃犯,不要走!”

人群中突然传来一声大喊。

张恒回头看去,发现是一名衙役带着刀手,正在满大街的寻找通缉犯。

“不是你,快滚。”

衙役手上拿着一沓悬赏公文。

见到形迹可疑之人就拦下盘查,风格简单粗暴。

“骑马的那个,不要走。”

乞丐们四散而逃。

衙役却没有管他们,因为这些乞丐身上没有油水,反倒是骑着白马的张恒,一看就是一只肥羊。

“长得还挺英俊,从哪来的,来木山府做什么?”

衙役带人追上张恒,一边问,一边翻看着悬赏公文。

“从郭北县来,来木山府访友。”

张恒骑在马上,还不忘问道:“这位捕头,请问寡妇胡同怎么走?”

“寡妇胡同?”

被叫了一声捕头,衙役看上去很高兴,对照了两下悬赏公文,也不觉得张恒跟哪个通缉犯想象,便道:“从这里一直走,第二条街口左拐,然后继续直走,遇到一个拴马桩向南就是了。”

“多谢捕头。”

张恒拱拱手,顺着指引而去。

结果到了寡妇胡同一看。

这里应该是木山府的平民窟吧,树上吊着干尸,街上满是污秽,八九岁的孩子都没有衣服穿,身上只扎着几条草绳。

普通人也是面黄肌肉,衣不裹体。

一些人在街上晃荡着,宛如行尸走肉一般,双眼中一片麻木,看不到一点光芒。

“这位大爷,看着有点面生啊!”

越是混乱的地方,越容易滋生蛆虫。

见张恒走来,几个提刀带剑的地头蛇,拿着刀剑围了上来。

“嗨,跟你说话呢,装什么哑巴?”

为首的恶霸见张恒对其视若无睹,一把抽出腰间铁剑,带血的剑尖指向张恒:“你可要试试我的宝剑是否锋利?”

铮!!

张恒瞬间拔剑。

一剑从此人脖颈出划过,血珠不沾剑身。

“好,好快的剑!”

恶霸捂着脖子,一脸的难以置信。

“杀人啦,人杀啦!”

其人一哄而散。

铮!

张恒收剑入鞘,低语道:“我剑利否?”

“利啊!”

恶霸摔倒在地,一命呜呼。

“谁杀人,谁在杀人?”

这边的呼喊声,很快引来了衙役。

张恒抬眼看去,发现正是给他指路的熟人,笑道:“捕头,又要麻烦你了。”

说完,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直接丢给衙役:“把地面洗洗,再把他拉到乱葬岗葬了,省得有人说我管杀不管埋。”

“哎呦!”

衙役伸手一接,入眼,银子上清晰的指印。

这一看,衙役就知道眼前这人自己惹不起,再看看手里的十两雪花银锭,顿时变的眉开眼笑起来:“小人快刀刘,是这几条街的巡街捕快,敢问老爷贵姓?”

张恒回道:“我姓张,在这寡妇胡同内有一友人,名叫宁采臣,不出意外的话,会在木山府逗留几日。”

快刀刘一听,赶忙道:“小人在这一片也算有点名头,老爷要是有用得到的地方,可差人来通知我。”

随便一出手,就是十两雪花银。

这是金主啊,抱上大腿的话不敢说,多指使自己几次,再赚些银子也是好的。

“好,我记住了。”

张恒点头应下,随后又问道:“我杀此獠,不会有麻烦吧?”

“大老爷放心,一些刀口舔血的杂碎罢了,有今天没明天,回头哪条街有人火拼,将他算进去就是了,像这种人,哪天不死个十个八个。”

世道艰难,天天都在死人。

快刀刘虽然是捕快,可也见惯了生死,对此并不在意。

“张大哥!”

不等再客套下去。

迎面见一书生抱着一只母鸡走来。

张恒抬头一看,不是宁采臣是谁,乐道:“我正愁找不到你家在哪,没想到就看到你了。”

看到张恒来了,宁采臣大喜:“我母亲让我带着这只不下蛋的母鸡去街上卖,没想到一天下来也没卖出去,我还觉得这是坏事,没想到冥冥中自有天意,这是要我留着母鸡,晚上给张大哥炖汤喝啊!”

见张恒遇到了朋友,快刀刘拱拱手,拖着尸体走了。

张恒对此也不在意,翻身下马,与宁采臣说道:“兰若寺内,你吃我半只野鸡,看来今天是你还我的时候了。”

一听还字。

宁采臣一拍大腿:“我离开时跟大哥借了一两银子,正好这段时日我给人抄书,小赚了一笔,回头便把银子给大哥补上。”

张恒对钱财没什么观念。

听到宁采臣要还钱,不以为意的说道:“钱就不用了,你拿着这钱买点酒菜,晚上请我吃一顿就行,顺便也能与家人打打牙祭。”

宁采臣穿的干净,衣服上的补丁却也不少。

由此可见,他的家庭条件一般,算不上优越,想来平日里也吃不到多少荤腥。

钱他是不会要的,直接拒绝又难免伤了宁采臣的自尊心。

不如直接买来吃食,大快朵颐,顺带着照顾下一家老小。

“行,我听大哥的。”

宁采臣一口应下来,带着张恒往家里赶。

到了宁家一看。

宁家以前可能也富裕过,宅子虽然是老宅,看得见的破败,可宅院并不小,有前院,中院,后院三套。

不过也不奇怪。

宁采臣出身寒门,是读过书的,而且有秀才功名。

寒门也是门,换成普通的庄户人家,根本不可能供子孙读书,甚至都没有读书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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