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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觉得成仙开心过 第174节

  妙手其实也没打算就这么跟白轩老老实实过招。

  他的本意还是跑路。

  哪怕是宗师,只要有迷踪步,加上他对于这附近地形的了解,完全是有可能逃得掉的。

  附近大约五百米之外有一处地下隧道。

  只要能抵达那个地方……!

  他凝重了视线,屏住了呼吸,接下来只需要慢慢和这小子过招,慢慢靠近地下隧道,再利用自己的土遁术和迷踪步,还是很有机会能跑路的。

  表面上要装出来一副杀机四溢的模样。

  双手悄悄抖动,已经准备好了一大堆暗器。

  随时准备脱手释放。

  两人就像是面对面的西部枪手,随时准备着拔枪决斗。

  胜负只在瞬息之间。

  等待机会,寻找破绽,破绽,破腚……

  妈的为什么没有破腚!

  妙手额头渗出汗珠,暗暗告诉自己不要慌,就算没有破绽也可以创造破绽。

  “哎呀,你背后是什么!”

  他突然大喊一声。

  演技爆发,对着白轩的背后流露出瞠目结舌的表情,仿佛在白轩的背后有只哈基米正在后空翻。

  然而……

  在场三人根本视线都没偏移一下,只是很淡然很普通的注视着他,如同看着一只野生的傻鳖。

  妙手继续喊:“真的,你回头看一下啊倒是——!”

  好差劲的演技。

  白轩往前一步。

  妙手眼睛一亮,破绽来了,舌绽春雷:“你!中!计!了!”

  探云手施展,准备打出足以让自己拉开距离扰乱战场视线的佯攻。

  下一刻却见一把剑就这么直挺挺的飞了过来。

  一线苍色的流光。

  妙手凉的很彻底。

  他只是一个小偷。

  探云手也好,迷踪步也罢,本来都不是用于正面战斗的技能。

  玩过仙剑的都知道,飞龙探云手在伤害上怎么可能比得过万剑诀和逍遥酒神咒。

  他这边基本上是刚刚抬手,白轩那边就已经一招爱无限劈过来了。

  拜月教主看了都得喊一声这不科学。

  妙手当场扑街倒地。

  战斗结束。

  白轩一招了结妙手,这倒是出乎了其他两人的意料。

  席卿卿本以为他至少需要两招,谁知道一剑就给秒了,而且这一招之前自己也完全没见过。

  突然出现的妇人更是微微惊愕,她的视线追逐着飞出的孤鹜剑。

  那把剑在贯穿了妙手之后就速度锐减,只是普普通通的插在了二十步外的墙壁上。

  这看上去平平无奇,实则内行看门道。

  举个例子来说,相当于一个人刚刚开了一发大口径狙击枪,而它的子弹却没有打穿二十步外的墙壁,只是停在了墙壁的表层。

  在杀死妙手之前,白轩的这一剑威能足以轻易飞出好几里地,而在杀死敌人之后,它的动能和威力就开始锐减。

  在兵刃脱手后,仍然能将其控制自如。

  这一步,大部分的半宗都根本做不到。

  这就是卧龙榜首的白月光……

  补天书评,其剑术近乎于道。

  恐怖如斯。

  妇人弯下腰抱起晕倒的林蕉鹿,轻声道:“白少侠,方才那一剑可有名?”

  “百步飞剑。”

  白轩坦然告知,这也不是什么高深的剑术,只是扶光宗斩仙飞刀的丐版。

  “令人印象深刻的剑术,堪称玄奇。”妇人自我介绍道:“我是蕉鹿的奶娘薛氏,本是来接她回家的……夫人此时就在外面,可否拨冗?”

  白轩从善如流:“也好。”

  来到门口,街道上空空荡荡,见不到任何一位行人。

  林家主母的卢淑没有坐在马车里,而是站在马车外,见到昏睡的小鹿,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女儿的脸蛋,碰到了嘴角流出的口水,好笑道:“这丫头指不定在做什么美梦送上车。”

  飞雪接过小姐,小心的背上马车。

  卢淑的视线落在了白衣剑袍的少年郎身上,此时丈母娘已经开始对女婿进行了打分和审视,气宇轩昂,不卑不亢,样貌气质均是绝佳。

  不过卢淑并不是特别看重外貌……亦或者说,长得帅的人她见过很多,这一点算是基础分,不算加分项。

  “我是蕉鹿的母亲,卢淑。”

  “江家,白轩……见过林家主母。”

  白轩平视着对方。

  虽然知道这样的态度对一名妇人可能有些不礼貌,但他早已习惯,客气大多是言语上,神态和动作表现的是心态,不论对方身份多高,他也最多弯弯腰,甚至很多时候就只是抱拳和奥特点头。

  ……外表谦逊,内心却很桀骜,此人心有鲲鹏志。

  卢淑再度做出评价。

  她平静的说:“这称呼有些生分了。”

  白轩摇头道:“我不太擅长讨近乎,或是称呼一声伯母?”

  卢淑道:“年纪轻轻,知进退已是不易……但同样也是一种婉拒,你对蕉鹿如何看?”

  白轩说:“她很好。”

  卢淑却是笑了:“真是个滑头的小子,不过既然会装傻,也是一件好事。”

  白轩看了看天色:“这么晚了,伯母可要进去一叙?”

  “不必,我说两句,马上就离开。”卢淑道:“你本就处于风波之间,若是想要寻些安静日子,不妨直接来林家。”

  “改日吧,定会登门拜访。”

  “嗯。”卢淑登上马车,将要离开前问:“你懂诗词?”

  白轩有些疑惑为什么问这个。

  此时视线余光瞥见,驾车的飞雪暗暗的开口说话,是唇语——妇人好文。

  白轩了然,回道:“略懂。”

  卢淑想了想:“我前些日子去了一趟姑苏,参加了一场诗会,却是没寻到什么好的诗词,你既有文采,不如写一首和姑苏相关的诗词?”

  不等白轩回答,她又说:“我也不刁难你,三日内,你何时完成,何时上门拜访……届时这琅琊堂口的生意,林家会负责照看的,如何?”

  一首诗就能换来生意?还有这种好事?

  白轩问:“伯母此话当真?”

  “我向来言而有信。”

  其实这也是一张空头支票,本来林家就要和人做生意,和谁做生意都是一样,宁剑霜找上门谈合作,本来就是既定之事,到时候琅琊堂扩张也是必然,林家当然要负责商贸伙伴的安全。

  卢淑纯粹是想要借机试一试白轩的文采水平。

  她总觉得自己丈夫是个武夫,自己女儿也是自幼不爱读书。

  现在女婿也是个真武天才,自己这一身文学可就后继无人了。

  “若是三日后也没完成,也可上门拜访……”卢淑也没把话说绝对:“不过,届时这奖励可就没了。”

  “什么奖励?”

  “你想要什么奖励,我可以答应你一个条件。”卢淑又补充道:“前提是力所能及且不过分。”

  白轩摊手:“给钱可以吗?”

  卢淑反问:“只要钱?”

  聚义阁也是百年江湖老字号了,怎么可能会缺钱?

  她有些不愉:“年轻人,你这样说,未免看低了林氏……你还是好好想想诗句吧。”

  “何须三日。”白轩说:“现在我就抄……朝天诵读出来。”

  马车外,薛氏提醒道:“你就这么有自信?寻常的打油诗可不行,夫人对诗词要求一向颇高。”

  白轩自然确定。

  武道上暂时还不能说天下无敌。

  但文学上,我只需微微一出手,就已是人间绝顶。

  他记得自己用的白青莲的马甲抄诗最多,但基本上也都是抄的唐诗,因为大秦早期盛行诗和文章。

  词开始流行的时候,他已经摆脱了文抄公的马甲了,开始学美术,然后美术也不学了,开始演讲和搞政治。

  接下来的这一首,应该是没有流传过的,毕竟自己老是会把这一首给背错。

  “您听好。”

  白轩清了清嗓子,当即吟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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