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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古龙世界的那些日子 第6节

少女突然从萧雨的怀里窜了出去,手里拿着金丝甲,吃吃娇笑,“我早已说过了,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越得不到的东西,我越想要。”

转身对着李寻欢一笑,拿起了青衣,留下了满屋的芬芳,李寻欢是个怜香惜玉的人,而阿飞则不忍下手,两个人就这样的看着少女,像猫一般的离开了。

“我的金丝甲!还我金丝甲。”萧雨大喊着追了出去。大地积雪,雪光映照下,外面亮得很,哪里还有少女的影子。

萧雨瘸着腿,一步能走出两个脚印,外面有些冷,萧雨一拍大腿,仰天长叹,“什么世道啊!”

就在此时,远处爬来一个怪人,是爬的,萧雨定睛一看,我的妈呀,撒腿就跑,也顾不得脚疼了。

江湖中有七个最卑鄙无耻的人,人称七妙人。这七妙人当真是男盗女娼,无恶不作,卑鄙下流,无耻之极,别的武功他们学不好,但迷香下毒,偷鸡摸狗,诱奸拐骗,这一类的功夫在江湖中却可算是首屈一指,独步天下。

这个人萧雨认得,古龙大师对他有详细的描述,他长得像个肉球似的,腹大如鼓,全身都挤着肥肉,全身都沾染着泥雪,头发和胡子更乱得一塌糊涂,就象是已有许多年没有洗过澡,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酸臭气。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黑心妙郎君花蜂。此人不学无术,连采花都不大敢,只会勾引良家妇女骗财骗色,但若论起下毒的功夫来,连那位五毒极乐童子都要甘拜下风。

李寻欢和阿飞这时也走了出来,看到了这个怪人,“这是谁?把你吓成这样。”

萧雨停下脚步,脚上又有些隐隐作痛,道:“他就是七妙人里的黑心妙郎君花蜂,小心他的毒药。”

花蜂笑嘻嘻的说道:“想不到你对我清楚得很。”

李寻欢长长吸了囗气,愣住了,“妙郎君怎会是个大肉球?阁下这样的人若也能勾引良家妇女,那些女人只怕是瞎子。”

花蜂嘻嘻笑道:“你错了,我勾引的人非但不是瞎子,而且每个人都美得很,只不过一个人若被斩断了腿关在地窖里,每天只喂他一碗不加盐的猪油伴饭,就算是天下第一美男子,几年后也要变成肉球了。”

李寻欢听着萧雨给他讲故事,讲花蜂的故事,花蜂也静静的听着。

半晌,萧雨讲完了,花蜂笑道:“他刚才讲了故事给你听,现在我也讲一个,只不过我这故事比他的曲折有趣多了。”

花蜂又道:“那年我运气不好,鬼迷了眼,竟去勾引大胡子的老婆,更倒霉的是,居然还弄出个孩子来,所以她就非跟我跑不可了。”

萧雨讶然道:“原来孙逵说的那人就是你,他就是替你背黑锅的。”

花蜂道:“没错,但有些事情他并不知道,我并没有将她卷带出来的珠宝拐走,就算我这么想,也不行,因为这女人比鬼还精,我根本就没机会下手。”

萧雨问道:“那大胡子呢?”

花蜂叹了囗气,“大胡子已发觉了此事,我这人胆子最小,就想找个人替我背黑锅,所以我就要小蔷薇去勾引孙逵,她本来不肯,说他的脸不白,但后来还是去了。”

萧雨道:“原来你们是串通好的。”

花蜂道:“那时我若甩手一走,倒也没事了,可是小蔷薇从大胡子那里卷带出的珠宝实在不少,我又舍不得,所以我就跟她约好,等到这件事稍微平静些的时候,我再来找她,将孙逵踢开,但她跟孙逵朝夕相处,居然动了真情,等我来了,两人竟一齐动手,斩断我两条腿,让我受了十几年的活罪。”

萧雨感叹一声,道:“原来是这样,你这个故事的确比我那故事有趣多了。”

花蜂说到这里,竟然流下了眼泪,眼泪在他的眼眶下滑落。

然后花蜂又笑了,说道:“最有趣的故事你们还没听到呢,你们已经中了我的毒,三个时辰之内,非死不可,所以我现在绝不杀你们,你们就坐在这里慢慢等死吧,没了金丝甲,你们三个都要死,啊哈哈哈。”

说完,花蜂大笑着往外面滚了出去,外面有几匹好马,最后,花蜂挥着手笑道:“再见再见,不对,是再也见不到了。”蹄声渐渐远去。

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李寻欢拿起酒壶喝了一囗,道:“萧雨,有你事先提醒,我们还能中招,此君下毒的本事的确不错,唉,眼泪里都能藏毒。”

萧雨拿过李寻欢的酒壶,喝了一大囗,道:“江湖太疯狂,我防不胜防,我现在才发现,酒确实是好东西,喝一口是一口,喝一杯是一杯,反正只有三个时辰好活,喝死算了。”说完,又喝了一口,“李兄,不瞒你说,我不属于这里,这个江湖我实在是呆不下去了,死了更好,起码我还知道是被毒死的。”

阿飞没有说话,他还没有出名,他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他要运功驱毒,可是毫无效果。

李寻欢更是将孙逵准备的那壶毒酒拿了起来,道:“我李寻欢早就该死的,死又何妨,你们还年轻,可惜了。”

说完,从怀中摸出了那个还没有刻好的人像,这人像已稍具轮廓了,眉梢眼角,似乎带着淡淡的忧伤。

李寻欢凄然一笑,道:“你们何必看着我,我只不过是个不可救药的浪子,酒鬼,这种毒我也是解不了的。”这时,他的手已不稳,锋利的刀竟连木头都刻不动了。

天气幽暗,夜幕低垂,又下雪了,萧雨有些醉了,咳咳,也开始学李寻欢不停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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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梅二先生

第九章梅二先生

有些毒是专门对付江湖人的,所以,萧雨相比之下要好一些,此时萧雨忽然想到,说:“李兄,阿飞,其实我们可以不必死,有个人叫梅二先生,最擅长解毒。”

李寻欢一笑,“是吗?真有此人?”

萧雨站了起来,“当然,我知道他住在哪里。”

李寻欢和阿飞也站起身,三人互相搀扶着,李寻欢突然说道:“萧雨,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能活到现在了。”

萧雨苦笑,没有说话,心想:哥们呀,你是不知道啊,我来这里还不到一个礼拜,就被阴好几次了,平均一天一次啊!今天更倒霉,连续上了三次当,照这么下去,用不了几天,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松林里,啊,的一声惨叫传来,萧雨他们发现积雪的松林外倒着一匹马,旁边无人。

他们走入松林,萧雨整个人身体忽然僵硬,他看到了花蜂的尸体。刺猬见过吧?花蜂现在就是个刺猬,身上钉满了各式各样的暗器,有飞镖,有袖箭,有银针,五芒珠,毒蒺藜。。。。。。

这人的遭遇实在太惨,他被人打断了两条腿,又被象猪一样囚禁了十余年,到最后还被人当成了个活靶子,整天想着阴人,最后还是被别人给害死了。

萧雨蹲下身,说道:“我看看他身上有没有解药。”

李寻欢一笑,道:“萧雨,不用看了,会下毒的人从来不用解药的,解药也是毒药,吃了死的更快。”

我的妈呀!萧雨想家了。

阿飞看了眼,说:“他身上中了这么多暗器,显然不是一个人下的手。”

李寻欢笑了,说:“你们的江湖经验不足,照我看,下手的只有一个人,这十多种暗器全是她一个人发出来的,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就是那千手罗刹。”

走着走着,树上有片积雪落了下来,这片积雪上凝结着冰冷的鲜血,积雪的枯枝上,有个人,一个赤裸裸的死人,女人。她被人塞在树杈里,身体还有余温,一只短矛插入了她丰满的胸膛,将她钉在树上。

李寻欢惨然一笑,道:“果然是她,夺走了金丝甲,还剥光了她的衣服,只怪她穿的衣服太值钱了。”

萧雨问道:“她是被谁杀的,能看出吗?”

李寻欢想了想,道:“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施耀先,他视钱如命,杀了人后连衣服都要剥走,但如此值钱的短矛却留下了,证明还有一个人,花花大少潘小安,应该是他们两人一齐动的手。”

这两个人一个爱财如命,一个挥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相容,却又凑在一起,其实也不奇怪。潘小安是有名的派头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施耀先跟着他走,不但白吃白喝,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惜财如命的施耀先怎会不做。

又奔行了片刻,一辆大车停在巨大的石陵墓前,拉车的马在远处踏踏的踏着蹄,留下来一地的马蹄印,三个穿着羊皮袄的大汉,倒毙在雪地上。车箱里斜斜躺着一个身穿高贵的裘皮大袄,手上戴着价值不菲的扳指,正是金玉堂的败家子,花花大少潘小安。

他身旁还有两个妙龄少女的尸体,也和潘小安一样,都是被人以重手法点了死穴。陵墓石碑旁藏着一人,鬼鬼祟祟的,正是施要先,阴险的目光紧紧的盯着萧雨三人,头上光秃秃的,一根杂毛都没有,只见他抬起右手,闪电般的冲了出来。

阿飞踏前一步,快剑瞬间出手,即使在中毒的情况下,速度依然很快,快剑阿飞对决一指追魂施要先,咕咚一声,施要先仰面倒在雪地上,两只手还紧紧地抓着,却什么也没抓到,看他这回还能不能从棺材里伸出手来要钱。

阿飞也是吐了一口鲜血,伤势加重了。

原来,施耀先将潘小安当冤家的吃了也不知道有多久了,这次潘小安想要金丝甲,施耀先吃人嘴软,也不能说不行,但金丝甲却又实在诱人,施耀先心一黑,索性就一劳永逸,下了毒手。

杀人者人杀之,施耀先杀人的时候,萧雨他们刚好路过这里,施耀先怕被发现,就想杀了灭囗,谁知杀人不成,反被阿飞杀了。

最后,金丝甲转悠了一圈,又回到了萧雨的手上,真是世事无常,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有马车就好办了,几个人找回了马,几个人中,也就是萧雨好点,赶着马车赶往附近的小镇。虽说萧雨知道梅二先生住在这个小镇,但具体在哪并不知道。

路过了酒馆,李寻欢要去买酒,酒就是他的命,一会不喝就不行,说来也巧,酒馆里有个人正在喝酒,只见这人穿着件已洗的发白的蓝袍,袖子上胸囗上,沾满了油腻,一双手的指甲里也全是泥污,戴着顶文士方巾,头发却乱草般露在外面,一张脸又黄又瘦,正是梅二先生。

梅二先生喝酒不用酒杯,如长鲸吸水,对着壶嘴就将一壶酒喝下去大半,他随手一抛,就是五十两的元宝,说:“小二,再来一坛上好的竹叶青,剩下的赏你。”

小二美滋滋的跑远了。

萧雨等人走上前来,“梅二先生,久仰。”

梅二先生理也不理,他的眼睛里除了酒之外,再也瞧不见别的,三个大活人站在眼前,他愣是装作看不见,听不到。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马车停在门外,这梅二先生的脸色,立刻变了,他站起来想走,但望了望桌上的酒,又坐了下去,喝了一大口。

几个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人大吼道:“好个酒鬼,我就知道只有在酒馆里才找得到你。”他们将梅二先生围住,这几人佩刀挂剑,看来身手都不太弱。

一人身材瘦削,手里提着马鞭,指着梅二先生的鼻子道:“得人钱财,与人消灾,你拿了咱们的诊金,不治病,却逃出来喝酒,这算什么意思。”

梅二先生咧嘴一笑,道:“不好意思诸位,酒瘾大发,就算天塌下来也得先喝了酒再说,哪有心情给你们治病。”

“你的破毛病谁不知道,但老四的病却不能再拖了。”

李寻欢听了好笑,这个梅二先生光拿银子不治病,李寻欢也找了个桌子,坐在那里左一杯,右一杯地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看热闹。

萧雨悄悄地说道:“这个梅二先生是个怪人,生平有三不治,诊金不先付,不治;礼貌不周,不治;强盗小偷,杀人越货的,不治。”

这时,那个汉子脖子都红了,啪的一下就把酒壶打碎了,怒吼道:“我让你喝,你马上和我走,不治就要你的命。”

梅二先生道:“要命也不治。”

那个大汉反手一掌,将梅二先生连人带凳子都打得飞起,又重重的落下,伏在地上,顺着嘴角直流血。

李寻欢看他如此镇定,还以为有多高的武功呢,闹了半天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

梅二先生捂着脸,道:“说不治就不治,梅二先生还会怕了你?有种你就杀了我。”

那个汉子,反手抽出单刀,怒吼一声,就要砍过去。

萧雨一拍桌子,喝道:“这里是喝酒的地方,不喝酒的全给我滚出去,走慢一步,要你们的脑袋。”

萧雨虽然没有内力,但这喊声也不小,仿佛晴空中打下个霹雳,吓了那汉子一跳,转身看向萧雨,道:“你是什么东西,敢来管本大爷的闲事。”

李寻欢扑哧一笑,玩弄着手中的小刀,说:“滚出去多无趣,依我看,叫他们爬出去吧。”

那汉子看着李寻欢手里的小刀,脸色骤变,暗想:不会是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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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都是怪人

第十章都是怪人

这时,还有一个人,满脸的麻子,好像一个白胖的烧饼,上面沾满了黑芝麻,他脸色一变,笑道:“朋友,请赐个万儿,也好交个朋友,咱们乃是黄河七蛟。”

李寻欢突然将目光转向了萧雨,一把飞刀出现在萧雨的手上,道:“握刀的手要稳,指尖要有力,对,就是这个样子,看来,你的这双手也经常摸刀。”

萧雨一笑,没说话,这是李寻欢教他呢。

李寻欢继续道:“飞刀,之所以为飞,靠的不是腕力,人的手腕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也没有那个速度。”说完,顿了顿,喝了一口酒,然后不停地咳嗽。

那麻子闻言,忽然和同伴悄悄的说话,还偷偷去瞧萧雨手里的小刀。

赵老大的脸上更加精彩,眼睛都挤到一块儿去了,脸色更是全无血色,小声说:“不会真是他吧,他不是在关外吗?”

麻子悄悄道:“不是他是谁?半个月以前,我就听龙神庙的老乌龟说他又入关了,老乌龟你还不知道吗?那眼力绝对不会看错,十年前飞过一只鸟,再看到,他能知道少了几根毛。”

赵老大又说道:“你看他们这三人,一个吐血,一个病鬼,还有一个更是中了十香软筋散,内力全无,我们。。。。”

麻子连忙拦住了他,道:“小声点,此人吃喝嫖睹,样样精通,身体一向不好,可是他的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咱们什么人不好惹,非要惹到他的头上去。”

赵老大苦笑道:“如果真的是他?就算拿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都不进来的,这是个催命阎王。”

李寻欢停下了咳嗽,道:“刀,如要飞得快,飞得准,要有过人的眼力和深厚的内力,出手要柔,像这样。”说完,李寻欢手上的小刀一转,“内力是随刀而生,刀随气转,好了,先说到这里,前面有几个活靶子,练练手。”

萧雨正听得聚精会神,突然间抬起头,他想起了教官的话,“瞬杀,何为瞬?野兽在猎食时,全身的每块肌肉都会绷紧,眼里只有猎物,瞬间的弹跳会发出惊人的爆发力,只求一击致命。”

萧雨此时的眼睛已经变了,微微眯起,眼里只有赵老大的脖子,前方就是一块肉,很瘦的手抓肉,很美味。

赵老大吓得脸都白了:“诸位大人,小人们有眼无珠,不认得你老人家,打扰了你老人家的酒兴,小人们该死,这就滚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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