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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综武当神捕 第364节

“我就说嘛,怎么会有牛粪……你刚才说什么?这里边没有什么?”

“没有饼。”

沈炼的话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你怎么敢用手抓?”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用手抓?我手上笼罩了一层纯阳罡气,不过你也别觉得太过恶心,这东西虽然不是饼,但却是很好的燃料,点燃了能驱虫。”

沈炼面无表情的瞎胡扯蛋。

看着沈炼一本正经的样子,胡铁花竟然选择了相信,端着牛粪饼慢悠悠的走出了帐篷,想试试驱虫的效果。

柳长街,楚留香,唐竹权,姬冰雁,胡铁花,这么多人先后进入到沈炼的帐篷,随后心满意足的离开,让沈炼觉得怪怪的,有一种打人的冲动。

就在沈炼想着,是去狠狠的揍胡铁花一顿,还是找楚留香夜跑的时候,帐篷再次被打开,走进来一个壮汉。

壮汉双手举过头顶,身上穿着非常单薄的衣服,没有携带任何兵刃。

看到沈炼,直接跪倒。

“杀手无情”杜环。

此人是“血手”杜杀的弟弟,做的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买卖,行事比杜杀更加狠厉,动辄便会灭人满门。

这家伙倒也有些自知之明,知道惹不起大派,只找小门小户的麻烦。

做了十多年杀手,接活不多,杀戮却着实不少,惹下无数仇敌,最终不得不远走西域,在西域寻求富贵。

看到沈炼的刹那,杜环便知道自己跑不了,如果沈炼想抓他,就算他武功再强十倍,也会被轻松捏断骨头。

“杜环,你来做什么?”

“来向沈捕头乞求投降。”

“不试着反抗?”

“我这点本事,在沈捕头面前不过是草芥,如何敢与沈捕头为敌。”

杜环表现得非常大气。

他不得不表现得大气,就算因此被沈炼轰杀,至少死前维持住尊严。

要不然还能怎么样?

跪在地上恳求沈炼饶命。

别逗了!

沈炼如果会心慈手软,那就不是辣手神捕,而是一具骨骼全断的尸体。

命不是求来的。

是赚来的。

唯有表现出自己的价值,才能获得活命的机会,这个道理,混过十几年江湖的老油条,全都视为永恒真理。

“石观音想刺杀龟兹国王。”

“这个情报是假的,或许石观音会安排刺客,但目的肯定不在于此。”

沈炼冷冰冰的话语,瞬间打断杜环的信心,杜环万没想到,自己出卖雇主说出的情报,竟然全部都是假的。

这特么怎么可能?

自己明明收到一万两的订金。

“还有没有别的情报?”

沈炼慢慢走到杜环身前:“看来是没有情报了,但我今天心情好,你帮我做一件事,我给你一条活路。”

“请沈捕头吩咐。”

“用你们约定的传信方式,告诉石观音,我已经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如果她不想死,就乖乖的滚回老巢。”

杜环领命离去。

天亮的时候,巡逻的岗哨发现一具残破的尸体,那具尸体正是杜环。

沈炼不在乎这件事,因为沈炼正在和飞驼族新任族长拜雄把酒言欢。

……

大明使团已经到达肃州卫,统兵大将常茂亲自带人迎接。

常茂是常遇春的儿子,生有一对雌雄大小眼,还有八百个心眼子,不仅非常勇猛善战,而且擅长使用计策。

禹王神槊无坚不摧,龟背五爪金龙抓防不胜防,更兼擅长使用战术,不知有多少高手,死在他的算计之下。

就连亲爹常遇春,对于常茂也没什么好办法,这货鬼心眼实在太多。

当年常茂初次上战场,闯出来的名号是勇猛,很快就变为耍心眼,常茂耍心眼的本事,比禹王神槊更难缠。

这些年镇守边关,瓦剌和蒙元的那些将领,被常茂坑了三四十次。

263.第260章 难道沈炼能翻了天去?

常茂没有穿盔甲,而是换了一套舒适的便服,看起来就像……就像是

——刚刚到达中土的孙猴子

这话绝不是讥讽常茂沐猴而冠,而是因为他的容貌确实不怎么样,尤其是那对雌雄眼儿,越看越觉得别扭。

生有异相,必有异能。

朱元璋麾下诸多猛将,常茂的武力不敢说是第一,却也能稳居前三。

常茂不仅继承了老爹的勇猛,还有八百个心眼子,征战沙场二十年,从来没有吃过半点亏,就像是把程咬金的脑子和福运,转移到了罗士信身上。

如果说沐英是徐茂公的脑子,李元霸的身子,常茂就是程咬金的脑子,混世魔王的运气,以及罗士信的身子。

巧的是,罗士信也是雌雄眼。

白天大的眼睛好似鹰隼,飞爪擒敌无往不利,晚上小的眼睛堪比灵猫,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对他全无影响。

这些年镇守边关,瓦剌蒙元都曾派出刺客,想以江湖手段刺杀常茂。

常茂来者不拒,无论男刺客女刺客和尚刺客道士刺客,还是给刺客传递消息的卧底,全都抓起来,在他抓满二百五十九人时,再无人敢派出刺客。

呃……

刺客不多,探子极多。

每次遭遇刺杀,常茂都会顺藤摸瓜抓异族的探子,并以此为借口清理本地盘根错节的老旧势力、古老家族。

驻扎至今,常茂把肃州里里外外清理了六七遍,杀戮超过千人,蒙元瓦剌安排的探子,全部都被常茂拔除。

现如今肃州城内的探子,都是最近几年布置的,老探子已经被杀绝。

瓦剌武林高手不算多,蒙元却有红日法王、里赤媚等擅长刺杀的高手,但无论哪位高手,都不会刺杀常茂。

里赤媚脑子很聪明。

红日法王脑子很正常。

他们俩还想要多活四五十年。

刺杀常茂?

谁特么愿意去谁就去吧!

里赤媚愿意给他掏路费。

红日法王愿意为他诵经超度。

对于这位威名赫赫的大将,沈在宽做了十足的准备,沈炼从沐英那里打探到的情报,他认真研读过三十六次。

如果世上有一个人,最了解常茂的脾气、爱好、逆鳞,那肯定是沐英。

沈在宽现在也很了解。

书本层面的了解。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现在就是用实践验证的时刻。

“来来来,让我好好看看金科状元是何等风采,嗯,不错,很不错,不愧是状元郎,远非凡俗之辈可比。”

常茂瞪着鸡蛋大的眼睛,仔仔细细的端详沈在宽,表现得非常亲热。

常茂并非没有架子,也不是平易近人的性格,但他喜欢有本事的人。

什么叫做“有本事的人”?

任何一个行业做到顶尖,都算是有本事的人,沈在宽是状元郎,说明他在读书这方面,处于最顶尖的水平。

沈在宽略有些尴尬,面上却没有表露出来,也没有拽文辞、说礼仪,更没有顺杆向上爬,而是不卑不亢,表现出状元郎应有的才学、仪态、修养。

沈炼千叮咛万嘱咐,表示常茂看似粗豪,实际上心如明镜,明察秋毫。

不要在常茂面前耍心眼。

该怎么表现,就怎么表现。

无需溜须拍马,无需乱攀关系,无需太过紧张,更不要耍一些小聪明。

一切耍心机的手段,都会被常茂的雌雄眼窥破,印象分会被大扣特扣。

沈在宽很认同沈炼的想法。

倒不是觉得沈炼说得对,而是他才二十多岁,刚刚高中状元,正处于最热血沸腾的年岁,想要充分展露才华,想要建功立业,而不是去溜须拍马。

李寻欢也是类似的情况。

他们处于最雄姿英发的年华。

既是最青春活力的年岁,同时也是最天真浪漫的年岁,他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他们的理想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绝不是溜须拍马、阿谀逢迎。

热血激昂也好,年轻气盛也罢,这难道不应该吗?这有什么不对吗?

不气盛还叫年轻人么?

谁家年轻人比八十老翁更油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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