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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综武当神捕 第37节

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满腔热血的想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若非考试之前不能惹事,沈炼多撺掇两句,李寻欢可能会一同出手。

铁传甲略有些不满,心说这事你去找本地县令,找我家少爷做什么?

转念一想,明白过来。

李寻欢虽然没有官职,但他爹是礼部尚书,他哥是吏部郎中,还有几位族叔在翰林院,谁敢不给他面子?

百年时间,四代人之力,李家已经是本地豪族,关系网盘根错节,某些官员甚至是老李探花的门生。

饿虎岗能够存在这么多年,与本地官员必然有牵连,某些沈炼不方便处理的事,李寻欢一句话就能搞定。

“求人总是需要送礼物,但李尚书清正廉明,收礼物会被人说闲话,这是我自家酿的酒,李公子尝尝。”

“沈捕头会酿酒?”

“不会,我的助手会,这位是京城酒神左伯颜的女儿,左诗!”

“京城酒神?久仰久仰!”

李寻欢是书生,清溪流泉这种甘美香醇的美酒,最得他的喜欢,两人把酒言欢,喝到下午方才告辞离去。

……

“公子,真的要帮忙?”

“我今年二十岁,若是不做出一些成绩,岂不是会被人说闲话?我不在乎风言风语,却要为父兄考虑。”

铁传甲闻言“切”了一声。

你还担心风言风语?

现在的“风言风语”都是夸赞!

谁不知道李家公子文武双全?

谁敢嚼礼部尚书的舌根子?

不就是读书腻歪了,想要找点事情解闷儿么,说的冠冕堂皇做什么?

李寻欢抬头看了铁传甲一眼:“我觉得你似乎有些不好的话,为了你的安全考虑,最好不要说出来。”

铁传甲:┓(-`)┏

当初李尚书离开之时,让铁传甲盯着李寻欢,让李寻欢专心读书。

铁传甲答应的很干脆,但他打不过李寻欢,不仅打不过,而且轻功也追不上,李寻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还是那句话,李寻欢今年二十岁,最风华正茂的年岁,如果能安安心心留在家里读书,那还是年轻人么?

谁家年轻人这么老实?

谁家年轻人没有朝气?

出身名门,才高八斗,武功高强、英俊潇洒的少年郎,可以温文尔雅,可以文质彬彬,但不可能老老实实。

……

沈炼刚刚离开李园,就被急得转磨的邓定侯给堵上了,邓定侯用最快的速度抓住沈炼,免得沈炼四处乱跑。

“沈捕头,沈二爷,给我这个老实人一条活路行不行?我这几天受到的刺激太多,心肝脾肺都出了问题。”

“身体不好就节制点,这事儿和我有什么关系?而且你这家伙不老实,你身上最不健康的,明明是肾脏。”

“啊?”

“我炼体的,对身体最了解。”

邓定侯非常想把桌子掀起来,狠狠地拍在沈炼脸上,这家伙做事实在是太过于离经叛道,完全不按套路。

“放心,归东景的事情,丁喜很快就会查清楚,你回去休息,养精蓄锐,明天早晨丁喜会给你结果。”

“如果没有呢?”

“那你就去揍丁喜一顿!”

邓定侯:(╯°Д°)╯︵┻━┻

我和你拼了!

第42章 一力降十会,一拳解千愁

丁喜是个很聪明的人。

他算准的事情,很少会出错。

他说饿虎岗会防守空虚,饿虎岗就真的防守空虚,所以,哪怕他拖着两个大累赘,也能轻松潜入卧虎岗。

不仅潜入到卧虎岗,还把幕后之人给他的五封信件带了回来,顺便让王大小姐记住五个传信人的容貌。

王大小姐虽然不懂针织女红,也不懂诗词歌赋,但有一手妙笔丹青。

这是王家独有的练武之法。

至阳至刚的霸王枪,以此来训练举重若轻,轻柔舒缓的毛笔,以此来训练举轻若重,如此方能轻重自如。

王老爷子的爱好是书法,既能写飘逸的行书,又能写端正的正楷。

王大小姐的爱好是丹青,既能绘制山川水脉,又能绘制花鸟鱼虫,她的花鸟鱼虫是写意,山川水脉是写实。

这对走镖而言非常重要。

王老爷子记录风土人情,王大小姐绘制山水道路,结合起来就是地图。

在王大小姐的妙笔下,那五个人的形象很快便展露在邓定侯眼前。

归东景的厨子,他家的花匠,百里长青的马夫,姜新的小厮,西门胜家的教书先生,五个管事一家一个。

更巧的是,这五封信,笔迹都非常的特殊,某几个特殊的字,有一种很奇怪的弧度,正是邓定侯的笔迹。

邓定侯晚上睡不着,原本喝着驴肉丸子汤等消息,看信的时候,口中含着一颗肉丸,现在却感觉含着驴粪。

从好奇到震惊,从得意到失落,从信心满满到冷汗直流,邓定侯一秒千变的表情,简直比任何戏法都滑稽。

他不是神拳小诸葛。

他是滑稽的邓定侯!

沈炼看着邓定侯的表情,笑的前仰后合,筷子不停,把肉丸尽数夹走。

“聪明的丁喜,愤怒的小马,暴躁的王大小姐,滑稽的邓定侯,你们几个真是有缘,竟然能够聚在一起。”

小马嘴里咬着驴肉火烧,嘟嘟囔囔的说道:“我和他们没缘,尤其是那个好像吃了三斤驴粪的老家伙。”

“哼!”

邓定侯闻言再也忍受不住,“噌”的一下站起身来,心说我若不打碎你这张破嘴,你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神拳。

“邓总镖头,我觉得你肯定有话要对我解释,请先把信解释清楚。”

沈炼虽然很想看戏,但必须先处理正事,等邓定侯解释完了,他们爱怎么打就怎么打,打死打残全都无所谓。

“沈捕头觉得是我做的?”

“我怎么想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手中的证据,破案靠的是证据,而不是捕快的直觉,但我觉得你是清白的。”

邓定侯解释道:“我的笔迹虽然比较特殊,但并非无法模仿,归东景喜欢临摹字帖,曾经模仿过我的字迹。

大约三年前,归东景冒充我,给我认识的女人写信,把她们请到我家。

我回家的时候,放眼放去,那可真是脂粉如潮,百花盛开,美不胜收。

那是我最震惊、最难忘、最痛快的经历,我夫人气的三个月没搭理我。

我查了足足半年,才知道那些信件是归东景写的,这老乌龟天生就喜欢恶作剧,最是喜欢看别人着急上火。

除了归东景之外,江湖中也有一些老书生、酸秀才,擅长写各种字体,但我熟悉的人,就只有归东景了。”

沈炼认真的说道:“很好,归东景的嫌疑又提高了几分,我这算不算是歪打正着?还有没有别的线索?”

丁喜道:“有,饿虎岗有一位武功高强、狡诈如狐的首领,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号称伍先生。”

王大小姐问道:“能够降服饿虎岗的盗匪,想来伍先生武功很高,归东景那个大胖子,他的武功很高么?”

邓定侯笑道:“按我评价,归东景的武功,比金枪徐强一点儿。”

王大小姐面露不屑,心说我比金枪徐强多了,肯定能打赢归东景。

“嗯~我的意思是,归东景伸出食指轻轻一点,金枪徐就得躺下!”

“这么厉害?”

“他不是胖,他是壮,他练过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曾与独行大盗刘三刀相争,用后背接刘三刀三连击。”

“然后呢?”

“然后归东景受不了了。”

“他还手了?”

“他一把抢过刘三刀的九环刀,拧成十几块,又一巴掌把刘三刀拍的再也起不来,大摇大摆去了怡红院。”

“去怡红院做什么?”

“让花魁给他抓痒!”

“怎的不是给他包扎伤口?”

“因为归东景从没受过伤!”

邓定侯认真的说道:“你以为归东景为何号称福星高照?因为他混迹江湖这么多年,没有受过半点损伤!”

没受过伤的江湖人,或许有那么五六七八个,没受过伤的镖师,唯有归东景一人,他简直是镖局行的锦鲤。

这是福缘!

这是武功!

这是智慧!

这是个可怕的人!

……

府衙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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