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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支教的哪些日子/乡野小春医 第694节

“她还真就是我说的那种人。”萧晋撇着嘴坐下道,“而且,我敢跟你打赌,就不说过节,哪怕是普通日子里你去陪她过夜,也百分百会出事。”

“为什么?”方菁菁奇怪道,“董总从来都不会强迫人的呀!”

“还能为什么?当然是为了气我啊!”萧晋说,“以前你是她的人,现在成了我的,你觉得就她的那个骄傲劲儿,能咽的下这口气么?另外,她跟我斗嘴从来都没赢过,心里不知道憋了多少火呢,现在有个给我戴绿帽子的机会摆在面前,她不抓住就不是董雅洁了。”

“呸!”方菁菁脸更红了,啐道:“谁是你的人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再敢胡说八道,我可要下逐客令了。”

萧晋哈哈一笑,道:“成,你的地盘你做主,我不说了。不过,这个事儿你也别纠结,交给我就好,这次去龙朔我就跟她谈。”

方菁菁撅起小嘴,不满道:“去哪儿过节是我的自由,凭什么要你们替我做主啊?”

“就凭小爷儿不讲理,行不行?有能耐你告我去呀!”

见这货耍起了无赖,方菁菁只有哭笑不得的摇头,但郑云苓却看得清清楚楚,她眉眼间那浅浅的愉悦,却是半分都不假。

接下来,萧晋跟方菁菁又商谈了一下全权接手龙首峪山泉以及跟天石县重新谈判的各种细节,之后便告辞离开。

走出酒店上了车,萧晋刚要发动引擎,郑云苓的手机屏幕又杵到了眼前,上面显示了一个非常犀利的问题:到底要拥有多少个女人,你才会满足?

“呃……”他讪讪的挠挠头,不要脸道,“那啥,云苓,这种问题就没必要特意问了吧?!全世界的男人身上都只有一个地方会嫌女人多,那就是肾。”

“所以呢?你只是单纯的在收藏,只要是可爱的能爱的女人全都往身边拢,完全不在乎别人的感受?”小哑巴似乎生气了,打字的速度飞快。

萧晋不敢再吊儿郎当的,仔细思考片刻,正色道:“我承认我对方菁菁是有点非分之想的,但就像男人见到漂亮女人都会生出的痴心妄想一样,我是不会去强求一个什么结果的。

毕竟这个世界上像沛芹姐那样宽容、像彩云和巧沁那样不管不顾的女人太少了,我能拥有三个,已经是难得的幸运。”

闻言,郑云苓的脸色顿时就冰冷下来,“你在玩弄方小姐?”

萧晋开始头疼,叫屈道:“我的好姑娘诶,虽然我是个人渣不假,可也没有卑劣到那种程度吧?!”

“也就是说,如果方小姐能够接受你现在的状况,你还是会把她变成你的女人。”

“是的,会!确切的说,我很乐意这样做。”萧晋破罐子破摔一般的点头道,“菁菁是我倚重的左右手,手里掌握着大笔的资源,如果能够成为我的女人,我自然开心还来不及。”

郑云苓静静的望了他片刻,然后便叹息一声,低头打字道:“我很不喜欢你在感情中掺杂利益的样子。”

“那你要我怎样?谈感情不行,谈利益也不行,我的小姑奶奶,你总得给条出路吧!”

“你就不能稍稍专一一点吗?沛芹姐、玉香姐、彩云姐、巧沁姐、再加上龙朔的那个董初瑶,你已经拥有五个了,为什么还不肯知足呢?”

“因为我是个人渣啊!很早之前你就知道这一点的。”

萧晋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又没办法给出什么承诺,于是就开始耍无赖。

郑云苓眼中闪过一丝痛苦,再次叹息一声,收起手机不再说什么。

一路无话,驶过龙朔高速收费站的时候,萧晋给董雅洁打电话,得到的回答却是她此时正在那个天绣大客户家里,并给了一个地址,让他直接将绣活送过去。

没办法,做买卖嘛,想赚人家兜里的钱,就得把人家给伺候爽了。

萧晋想了想,便又给苏巧沁打了个电话,然后先拐到宋小纯所在的医院门口,将郑云苓交给了等候在那里的苏巧沁,这才驱车向董雅洁给的那个地址驶去。

那位京城大佬的祖宅在老城区邻近郊外的地方,虽然远离市区,但依山傍水,风景绝佳,而且方圆数百米之内都没什么人家,显然这块地皮都是他家的。

萧晋根据导航穿过一座古色古香的硕大牌坊,又驶过一段林间柏油路,这才找到那位大佬祖宅的大门。停好车刚要下去,他抬头往门楣上一瞥,顿时就僵住了。

只见那雕梁画栋的气派门楼之上挂了一块漆黑发亮的匾额,上书两个大字——沈府。039;

京城大佬、祖籍江州、四姨太、女儿十八岁……卧槽!老子怎么就没想起来是沈家呢?董雅洁啊董雅洁,老子要被你给坑死了啊!

用力的拍拍脑门,萧晋关上车门就要发动引擎挂档倒车,却不料一辆明黄色的保时捷911从林间路上风驰电掣般的驶来,嘎吱一声,正正好好的堵在了他的车屁股后面。

瞅见从小跑车上走下来一个年轻靓丽的姑娘,萧晋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想都不想就趴下身去,嘴里念经一样胡乱的向满天神佛祈祷:她看不见我她看不见我……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然而,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通常都没什么用。咣的一声,好像车门被人踹了一脚,紧接着一道黄鹂般清脆的声音便响了起来。

“姓萧的,姑奶奶知道你在里面,赶紧给我滚出来!”

萧晋冷汗都下来了,闭着嘴一声不吭。

咣!这次的声音更大,似乎不是脚踹的,他稍稍抬头瞄了一眼外后视镜,顿时就暗叫了一生苦。

只见那姑娘不知道从哪里捡了一块青砖举着,满脸怒火道:“萧晋!我数三个数,你要是还不出来,姑奶奶可就要叫人过来砸车了!”

罢了,伸头缩头都是一刀,躲也躲不过。萧晋郁闷的长叹口气,慢慢直起上身,对车窗外的姑娘露出一个无比谄媚的笑容,恭维道:“哎呀!这不是小甜甜嘛!好久不见,真是出落的越发水灵了。”

看到他的那张贱脸,姑娘脸上的怒火瞬间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幽怨,连眼眶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

萧晋为什么会如此惧怕这个姑娘?原因无他,除了担心行踪走露了风声之外,还因为他曾经当花花公子时所造下的孽。

当年因为小太妹的死,他性情大变,一改曾经的内向和懦弱,变成了个混迹花丛的浪子。

不过,他做人比较讲究,泡妞儿遵循的原则从来都是利益交换、各取所需,绝不玩弄和欺骗感情,所以在京城的纨绔圈子里名声还是很不错的,这自然也就吸引了不少同样爱玩的女性二代三代们。

对此,他自然是来者不拒的,只要看对眼,分分钟就能开房同居,短则一夜,长则两周,没新鲜感了就互道拜拜,各自都获得了满足,不沾因果。

但是,常在河边走,总会湿到鞋;在去年春夏之交的一次纨绔圈子聚会中,他跟当时高三快要毕业的沈甜擦出了一点火花。

当时这女孩儿打扮的非常前卫,烟熏妆,大红唇,镂空的黑色吊带小背心,露脐包臀的小热裤,怎么看都是一个喜欢出来玩的丫头。

在搞清楚她已经过了合法年龄之后,萧晋便将她带回了自己的住处。然而,当他发现这姑娘表现的很疼且有血迹出现的时候,再反应过来她仅仅只是外表看上去开放,就已经晚了。

当然,那个阶段的他在乎的事情不多,只觉得大家都是纨绔圈子里的,家里的教育方式都八九不离十,不管你是否保守,既然选择出来玩了,那就应当有出来玩的觉悟,所以并没有真当回事。

可是,在相处了半个多月之后,他终于咂摸出不对劲儿来了。

不知何时,沈甜开始不再化浓妆,说话越来越温柔,服饰也越来越正常,给他打电话的频率更是直线上升。直到某一天他喝多了,迷迷糊糊接了个电话睡着,第二天早晨发现这姑娘就趴在床边,而且家里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连他身上的衣服都给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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