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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修仙法力齐天 第24节

李鸿儒觉得自己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

有这挣钱的功夫,他大概早就摸索出了如何凝聚儒家浩然正气。

太吾的额外能力瞬间就变得鸡肋起来。

花了大功夫,又耗费了不少,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李鸿儒那点兴奋的小心情顿时就低落了下来。

而且他觉得自己还背负上了一个吸血病。

身体中凝聚了食铁妖兽的能力,这能力每天都需要进食一定份量的金属。

当前较好的金属食材有白银,也有黄金。

李鸿儒觉得自己养了一个大爷。

一边是当前难起作用的太吾数据,一边是需要吞金食银培养的妖兽能力。

再加上今天下午研究《明庭经》一无所得,李鸿儒觉得自己可能有点惨。

“我想静静!”

他谢绝了梨花,自己独处了房间。

李鸿儒思索了一番,只觉自己如同梨花一样,陷入到了一个死循环。

梨花如今增添了表演浮空术的手段,有一定概率能解套。

李鸿儒皱着眉头,他觉得自己也需要找一个突破点。

诸多事情纠缠得如同乱麻,想要突围的难度很大。

借用《明庭经》阅览的时间只有十天,如今已经过去了两天。

这八天内,他难以看穿《明庭经》的底细,也无法凑齐五十两黄金构建练功房进行尝试。

这道好不容易换来的机会可能需要放弃。

若盘算起来,这大抵是他资本不足,一些机会在眼前难有实力抓住。

“若放弃《明庭经》……”

放弃钻研《明庭经》,一切便会简单起来。

他可以慢慢培养食铁妖兽的力量,也能等待时间修建练功房进行尝试。

患得患失的心情在李鸿儒脸上荡漾。

“鸿儒这孩子真不懂事,您是哪家的姑娘,鸿儒有没有欺负你,欺负了你就跟阿姨说,我们李家的孩子碰了哪家姑娘都会负责到底,上门提亲不是问……”

客氏大声念叨叨的声音从楼下传来,还生怕楼上的他听不到。

李鸿儒只觉自己脑壳更疼了。

第二十六章 狩猎场上最靓的仔

知晓了太吾数据的输入方式。

李鸿儒一夜无眠。

这一夜,他还面临客氏和李保国的盘问。

直到他发誓没欺负人家姑娘,还交代了梨花的底细,说那姑娘是街头卖艺人,专门表演‘吞蛇’,这两口子心思才淡下去。

就梨花那金铁一般的右手,李鸿儒觉得自己和大哥李旦加起来,那也只是梨花挥舞两爪子解决的事情。

他哪能欺负梨花,梨花不欺负他就算客气了。

自从斩龙之后,他遭遇的事情就一件件离奇起来,世界观也变得怪异无比。

当然,这并非他此前没听过类似的传闻。

只是李鸿儒拥有其他记忆,加上自身并未亲自证实过,脑海中选择不相信这些以讹诈讹的传闻。

而且各类传闻向来是一传十,十传百,传到后面失了真,他不相信很正常。

但此时此刻,李鸿儒开始初步接受这些道听途说,并不一味完全去否定。

虽说他不大不小也算个杠精,但事实摆在了眼前,那也不能死鸭子嘴硬,选择自己欺骗自己。

次日清晨,李鸿儒张了张打呵欠的嘴巴,最终吃了早餐,摇摇晃晃的朝着四门馆方向走去。

行走到半途,他听得前方一阵‘嘚啵嘚啵’的连贯声响,双脚顿时一抬,从马道跳回行人道上。

一阵鸡飞狗跳,也伴随着十余骑的飞奔。

地面的泥浆溅射到身上,李鸿儒不由低骂了一声。

随即,他便看到奔行在最前方的骑士勒住了马头。

通红的披风迎风飞舞。

李鸿儒吐出的两句脏话顿时就咽了回去。

他脸上浮现出一丝和煦的笑容。

这是李家布店的大客,尉迟宝琳。

昨天才吞了对方提供的那二两黄金,李鸿儒对尉迟宝琳印象深刻。

这位算是李家的财神爷,手指头漏点财都够喝一壶。

“宝琳兄红光满面,看来您是狩猎丰收了。”

李鸿儒见得尉迟宝琳一脸的喜相,这不像是个退货模样,心下顿时放心了许多。

他拱拱手,随即便见尉迟宝琳从马上跳了下来。

在他身后,诸多坐骑纷纷勒马,只是神情一时有着好奇。

“狩猎一般般啦”尉迟宝琳喜道:“比我狩猎丰收的大有人在呢。”

他极为得意的甩了一下身后的红披风,神情之间洋溢着喜悦。

“但我是狩猎场上最靓的仔,好几位公主都给我加油鼓掌。”

尉迟宝琳满意的看着红披风。

他外貌不出色,身材又粗壮,一身甲胄之下更难有多少英姿飒爽的感觉可言。

但一条红披风硬生生的将他气质抬升了上去。

狩猎时穿个红披风让他射箭有些阻碍。

但这没关系,一切都不是问题。

只要帅,他就是场上最吸引目光的焦点。

除了皇上皇后太子等人,便属他最引人注目。

嚷嚷了‘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这句小诗,尉迟宝琳还受到了皇上的点名赞美。

但凡他策马奔腾时,便能听到一声喝彩。

尉迟宝琳开心,他老爹更是舒坦,感觉自己儿子没长歪。

“我今天过来呢,就是特意来感谢你的。”

本来没怎么想大出风头,但尉迟宝琳硬生生得了个满堂彩,这让他感觉太棒了。

如今一夜过去,尉迟宝琳觉得自己依旧骑马生风,浑身舒爽。

“那也是您自身条件出彩”李鸿儒捧场道:“像我穿个红披风都难以撑起气场来。”

李鸿儒有夸赞,也有贬己,这让尉迟宝琳怎么听都顺耳。

如果李鸿儒是尉迟府邸的仆役,尉迟宝琳觉得自己会大喝一声‘有赏’。

“这位兄台莫非就是宝琳兄提起的诗人,家中还皆卖披风?”

随行的坐骑有一人跃下,此人生的剑眉星目,一脸青年人的阳光,身材魁梧又不失均衡。

对方身上有着目光可以感触到的强大感。

这是一个武者高手。

远较之尉迟宝琳要强。

李鸿儒感觉这并非一伙人,但不知又怎么混到了一起。

“对,没错,就是他了”尉迟宝琳对着年轻人高兴的道:“鸿儒兄是位大才子,很会做诗。”

“他好像是东市那个‘咏鸡’神童,当年我爹老拿他来教育我。”

“咱们不会念书,谁没点这种惨痛经历。”

“父亲老拿别人家的孩子来教育我,说我条件这么好,脑袋怎么都不开窍。”

“我当时恨不得将那个‘咏鸡’的神童一刀砍死。”

……

一阵议论声传来,李鸿儒不由打了个哆嗦。

他从未想到,自己居然还会成为别人家教育孩子的对比者。

李保国等人不知收敛,一天见到客人就吹牛逼,他那时的名声不免也是在东市流传的很响亮。

至于还有一些什么人关注,那便不是李鸿儒所能清楚的。

他那时也是听闻四门馆招生,才小小露了一手,干了文人‘借鉴’的事情。

如今想想,李鸿儒不免也有几分心悸。

若是与这些人从小相处,他大抵每日都要挨打了。

幸好他此后数年默默无闻,泯然众人。

这是无声无息中躲了灾。

当然,此时诸多人已经长大,所见甚多,他也没了做对比者的资格,此时就没有任何仇怨了。

李鸿儒一时笑脸相迎。

“走走走,去你家看披风去。”

马车道上肆意停马,被人抓着说不得要缴纳一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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