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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在游戏开服前一百年 第361节

“那一年,国师带着青龙帮的小辈来下马村小住。

我曾经用你的鹰爪功打遍下马村无敌手,可是面对青龙帮的那些家伙,我败得一塌涂地。

我从小就受村里孩子的欺负,我是被欺负惯了的,我不怕被打。

可那群人里面还有小雨。

她是国师的重孙女,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觉得她真的好美好高贵。

我想跟在她后面当个小跟班。

其实小孩子哪里懂得什么喜欢,但我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可以输,却不能在她面前输。

所以我问你还有没有其他功法可以教我。

我想学会更厉害的功夫,我不想再在她面前输。

但你没有教我。

或许是觉得鹰爪功够了吧。

后来我去了青龙帮,因为国师让人带话给我,小雨在青龙帮等我,如果我去了,就能跟在她后面。

你的鹰爪功我一直没忘,只是它真的太弱了。

我在青龙帮中只能算是个小角色,小雨身边任何一个同辈都能打败我。

国师当时还特意来指点过我,现在想来大概是看上了你教我的鹰爪功,觉得里面有什么秘密。

连国师都觉得不行,我没有再坚持,转修了血鹰十三击。

说来也怪,我修行鹰爪功进度平平,可同为爪功的血鹰十三击却是突飞猛进。

很快我就在青龙帮成名。

这让我对你多了几分埋怨,觉得是你耽误了我。

现在看来大概就是之前练习鹰爪功给我打得基础吧,我已经练了八年,只差最后两年,可惜了。

后来,大将军造反了,青龙帮也投入大将军麾下。

我随着国师南征北战,一个个成名高手倒在我的爪下,我愈发瞧不上躲在村里默默无名的你。

再到后来,燕王登基,我成了神鹰大将军。

国师说要把小雨嫁给我,但前提是让我从你手上拿到一样东西。

我准备好了荣华富贵与你共享。

但你那无所谓的态度激怒了我。

你以为你是谁,不过是一个早衰的老头子,我这些年几经生死,吃了多少苦头,你却躲在下马村里从不出去。

如今我与你共享富贵,你却不识抬举。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我没有修炼你的鹰爪功,我离开了你,一样很厉害。

但当你那一掌拍在我身上之时,我彻底丧失了理智。

原来你这么厉害,可为什么要教我那么弱的鹰爪功,让我在外受尽了白眼,吃尽了苦头。

我恨啊!”

方长微微颌首:“你是为了一个女人?不,你还将这些年所遭受的苦难小半归咎于我,即便我什么也没有做过。”

“人一旦走入偏见,果然很难再回头。”

“不过你既然已经做出选择,那就要承受相应的代价。”

林磊睁开眼,吐出一口浊气。

“如果让我重来一次,我希望再也遇不到你,永远做个蠢笨的小石头。”

“娘,照顾好自己!”

他痛苦呻吟一声,心脉俱断,七窍流血。

沈秀文已经完全呆傻了。

她连滚带爬地跑到林磊身前,手掌不住擦拭着林磊口鼻间流出的血,仓皇失措道:

“小石头,你不能有事,你走了娘该怎么办?醒醒啊,娘在叫你,不要睡小石头。”

可血越流越多,怎么也止不住。

她似是想起什么,跪倒在方长面前,不住磕头。

“求求你!求求你!”

方长没有说话,只是眼神看向远方,此刻显得格外深邃。

许久。

他低下头,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如你所愿。”

……

下马村。

天色微微泛白。

一个面色苍白的青年自家中茅屋醒来,眼神迷茫,他撑着床板起来,揉了揉太阳穴,嘴里嘀咕道:

“我刚才好像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

“嘿嘿,还真不赖,什么时候真的像梦里一样就好了,神鹰大将军,啧啧,听起来就威风。”

“可惜啊,我只是个小农民。”

正当他心中惋惜的时候,屋外传来娘亲的呼喊。

“小石头,别睡懒觉了,趁着现在太阳还没出来,赶紧去田里把地挖了,别误了时辰,耽误农活。”

“知道啦。”

青年答了一声,扛起放在墙脚的锄头,走出屋外,接过娘亲准备的两张大饼,就要赶着晨光去干活。

但他突然停住脚步,对着一个满脸沧桑的中年妇女笑道:

“娘,我刚才做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梦,在梦里,我是大将军哦,可威风喽,还娶了一个好漂亮的媳妇。”

“行了,你就真是大将军,该你挖的地也不能少了。

不过说到媳妇,你年纪也不少了,多干点活,攒些银子,娘给你去说门亲事。

咱们林家有了后,娘去了地下也有脸面见你爹。”

中年妇女没好气道,但后半句又多了几分憧憬。

“真的,娘,我还梦到娘你嫁给了另一个人,不过是谁我不记得了。”青年认真道。

“别啰嗦了,再啰嗦太阳就出来了,到时候再干活把你皮都给晒下来。”中年妇女却是听也不听,催促道。

“知道了。”

青年叹了一声,咬着大饼往田地里赶去。

他还没做过这么真实的梦,可惜娘请不愿听他细说,不过待会下田的时候可以和同村吹吹牛。

这么想着,他心情又愉快起来,嘀嘀咕咕地哼着小曲。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梦吗?”

目送儿子远去,中年妇女嘀咕一声,转头回了屋。

其实她也做了一个梦。

但很快她就将这事忘去。

梦就是梦,与其想什么梦,不如琢磨琢磨哪家闺女适合她儿子。

第277章 重回彩莲湖

庆国,彩莲湖。

方长立于湖面上空,视线仿佛透过百尺湖水,看到了一条正在湖底沉睡的金色大鲤鱼。

它原本金色的鳞片上长满了湿滑的绿色水藻,还有一层灰扑扑的外壳,失去了本来的颜色,好似一尊古老的雕塑般。

它大约是已经许多年没有动弹过了,连湖底都陷出了一个深深的坑,半边身子沉了进去。

在这条金色大鲤鱼旁还有一个闭目的人形雕塑,同样长满水草,鱼虾在他周围不断穿梭嬉戏,似是将他当成了死物。

若不是方长与这傀儡阿大有着灵性联系,真不敢确定这尊大鲤鱼雕像就是曾经那个活泼天真的泡泡。

瞧它身上的壳的厚度,他化凡的二十多年,泡泡极有可能也睡了二十多年。

见此情形,方长不知想到什么,嘴角不由一勾,露出淡淡笑意。

他这次正是来找泡泡的,而且是来带它一起离开锦绣界。

曾经他认为修行路上,当薄情寡义,方能无牵无挂,才可勇猛精进,坐忘长生。

这话当然没错。

修行不是请客吃饭,是刀光剑影,是生死一线,若是优柔寡断,迟早死在路上。

所以他丢掉了泡泡。

因为他发现自己对泡泡有了感情,这种感情极有可能在未来成为他的弱点。

在傀儡阿大保存的储物袋中,其实什么也没有。

一百年后,即便泡泡还未忘掉他,却也不可能找到他了。

但此番化凡,方长虽未真正突破化神境界,却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本心如何。

喜欢的就留住,厌恶的就毁灭。

他的心从未停止跳动,只是应该更加纯粹。

他喜欢烟火气的凡间,喜欢阖家欢乐,喜欢一个人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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