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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到北极圈了,你让我继承皇位? 第188节

  一名难民顿时吓得坐到地上,语无伦次道:“我能干活,别抽我,别抽我!”

  最前面的宁古军士卒一脸问号,连忙上前扶起他:“老乡,这是说啥呢,俺怎么可能抽你咧?”

  “你不是在抽他们吗?我干活不偷懒,给口吃的就行,军爷千万别抽我。”

  士兵哭笑不得:“你想错了,俺抽的不是奉国百姓,是战犯啊。”

  “战犯?”那难民壮着胆子睁开眼睛。

  “是啊,老乡你看,他们的侧发和鬓发都结成两绺,这是髡发。”士兵扶着那难民,仔细解释道,“咱大庆人谁会留这样的发型?他们是契丹战犯啊!”

  周围的其他难民闻听此言,都伸长脖子打量过去,随后热火朝天地讨论起来。

  “果真如此啊,这发型丑的嘞,咱庆人可不这样。”

  “若真是庆人留此头发,他爹娘怕是忍不住一巴掌打死他!”

  “契丹人?俺可听说,那契丹人都凶得很,现在看来也没什么吓人的嘛。”

  也有胆子大的,靠近那名宁古士卒,小声问道:“军爷,战犯都来干苦役了,那奉国的百姓呢?”

  “也在干活啊,不过我们这不叫苦役,叫上工。”士兵笑着说道。

  正好有几个奉国百姓从路边帐篷里走出,士兵伸手指向他们:“喏,你看,他们几个就是朝阳城的百姓。”

  难民们齐齐回头看去,却见一群身穿麻衣的人抱着篮子走了过来,面色红润,头发发亮,脸上笑意盎然。

  顿时有人惊诧道:“这是百姓?他们脸上咋没菜色,不知道还以为他们是官吏哩!”

  在古代,分清百姓和贵族很简单。

  面有菜色,身体瘦弱,眼神怯懦,必然是百姓。

  面色红润,身体匀称或肥胖,眼高于顶,那就是官吏、贵族了。

  而朝阳城出来的这些百姓,虽然身穿麻布衣服,但观其红润的脸色,眼神自信而平和,完全不像是平民百姓。

  “呦,来新人了。”

  朝阳城百姓们看到迁徙队伍,也好奇地凑了过来。

  还有人笑呵呵地抓住一个汉子,问道:“你们从哪来啊?”

  杨大柱低头看了看自己满是破洞的衣服,再和面前的奉国百姓一对比,顿时先失了几分信心。

  他不由得怯懦地小声回道:“俺是蓬莱的。”

  “蓬莱,好地方啊,人杰地灵。”那百姓不吝夸赞,“我记得王小就是那边的吧,兴许你们还认识呢。”

  “王小!王小!这边......来来来!”

  杨大柱往旁边看去,一名皮肤黝黑的汉子笑呵呵地跑了过来:“蓬莱的?俺也是啊,你是蓬莱哪里的?”

  “蓬莱杨村的。”杨大柱回道。

  “俺是李家村的,离得不远,半个同乡啊!”王小热情地揽过杨大柱,“莫要多说,等下一定去俺家里做客,俺家你弟妹大饼烙得喷香。”

  杨大柱见这老乡如此热情,初来乍到的畏惧之心也消了大半。

  此时越来越多的奉国百姓走了出来,热情地招呼着难民们,拿着水壶分给人们喝。

  奉国百姓虽民风彪悍,但也质朴热情。

  饶是杜贺看到这一幕,眼中也闪过些许动容。

  这一路来,当地百姓看到他们,眼中的疏离和警惕可是不少。

  别说像奉国百姓这样热情招待了,若非有禁军将士跟着,怕是都要出手赶人了。

  “奉国百姓竟质朴至此?”杜贺感叹道,“我们这一路走来,可没少遭白眼,沿途百姓厌恶我们如蛇蝎。”

  霍端孝听到了,轻轻摇头:“质朴与否,与地域无关。”

  “哦?”杜贺诧异地看向他。

  “殿下说过一句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霍端孝面带笑容:“奉国百姓之所以质朴热情,是因为殿下让他们吃饱了饭,种上了田,即便来再多人也抢不了他们的饭碗。”

  “而路上百姓对你们避之如蛇蝎,是因为他们本就吃不饱饭,担心你们来和他们抢为数不多的粮食。”

  “这,就是差别!”

  贫穷绝无高尚而言,还会让人变得冷漠。

  杜贺撇了撇嘴:“如你所言,若是人人都能吃饱饭,天下岂不是到处都是圣人了?”

  路过的李彻听到这句话,开口道:“光是人人吃饱饭,怕是还不够。”

  两人连忙拱手行礼,李彻伸手压下:“若想奉国人人如龙,我们还需做到三件事。”

  霍端孝问道:“不知殿下所说的,是哪三件事?”

  李彻微微一笑:“公平,公平,还他妈的是公平!”

第228章 如何收服游侠

  施工的地段有将近二十里,难民们晃晃悠悠走得老慢,到了晚上也没走到一半。

  在路边休息了一晚,李彻决定自己先回去,让霍端孝带人慢慢走。

  不过在临走之前,还有一件事要解决。

  营地之中,赢布坐在石头之上,擦拭着手中的长剑。

  长剑光滑如水,显然它的主人很爱护它,被保养得很好。

  若是仔细看去,依然能看到剑锋之上坑坑洼洼的细小缺口,那是经历了数次血战的痕迹。

  “好剑!”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夸赞声。

  多年游侠生涯带来的身体本能,让赢布瞬间拔剑出鞘,向背后刺去。

  锵——

  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响起。

  赢布回过头去,看到一张俊美而贵气的笑脸。

  “你......奉王殿下?!”

  李彻微笑着用手中长剑架着赢布的长剑,毫无架子地开口道:“好快的剑,身手不错嘛。”

  周围的游侠们听见动静,接二连三的惊醒过来。

  看到李彻过后,众人眼中露出狂热之色,纷纷下拜:

  “涿郡余让,见过奉王殿下!”

  “巴蜀曹沫,见过奉王殿下!”

  “豫州刘大封,见过奉王殿下!”

  李彻收起长剑,笑着看向众人:“都起,都起,不必那么客气。”

  游侠们稀稀拉拉地站起身,但眼中的崇拜之色丝毫未减。

  “诸位豪杰来自五湖四海,应当都是各地的隐者义士。”

  豪杰、义士都是对游侠的褒称,基本是最高荣誉了。

  这种词从普通百姓嘴里说出,众多游侠还不觉得有什么,可从李彻嘴里说出,众人顿时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激动得脸通红。

  李彻又缓缓道:“只是,本王有一事不明。”

  “以诸位的本事,去哪里都能被奉为座上宾,为何要混入难民之中,来我这奉国?”

  话音未落,余让立刻开口答道:“我在涿郡听闻了殿下大败高丽、契丹的事迹,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刻追随殿下,战场杀敌。”

  “后与同乡几位游侠喝酒之时提起此事,诸位兄弟皆有此意。”

  “正好这支难民队伍路过,我等一拍即合,加入队伍之中,欲投奔殿下,还请您收留!”

  听到余让的话,李彻没有表态,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

  又看向其他人:“诸位呢?都和这位兄弟一样?”

  众人齐声道:“是!请殿下收留!”

  李彻不置可否,只是来到余让面前,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随即面色变得认真起来:“诸位,是要参军?”

  众人愣了愣,参军?

  大家还真没想这么多。

  游侠之人,都有一种随性自由的想法,不喜欢被约束。

  哪怕他们想要投奔一个主公,也会加入某个家族当个门客,而不是加入军队当兵。

  看到众人的表现,李彻顿时猜到了他们的想法,轻声道:“诸位,我奉王府不收门客。”

  “若是诸位想寻找一位主君,本王可以帮你们给各位皇兄写封介绍信,他们应该会给我这个面子。”

  余让立刻急切道:“殿下不可,我千里迢迢来此,就是为了追随殿下,而非其他皇子!”

  李彻看向他:“在我这里,只缺兵,不缺侠。”

  众人齐齐语塞,互相对视了一眼,面露为难之色。

  李彻转过身,无奈道:“无妨,诸位可随队伍去朝阳城看一看,花销由本王出。”

  “待到你们想好了去投奔哪位皇兄,来王府寻我即可。”

  眼见李彻要走,赢布、余让等人立刻慌张了起来。

  赢布纠结地咬了咬牙,上前一步,单膝跪地:“殿下莫走,在下愿投军!”

  此言一出,众多游侠吃惊地看向赢布。

  赢布在游侠之中名气很大,一把长剑出神入化,连其他地方的游侠都听过他的威名。

  当年也有贵人请他当门客,甚至不惜开出千金的价格,但赢布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没想到,为了追随李彻,这样一位豪侠竟然愿意入伍,受那军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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