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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衙内的恣意人生 第69节

潘金莲看刘家兴衣着不凡,怕这人将来会记恨高世德,她开口提醒道:“衙内,他……好像很生气……”

“无妨,他一个浪荡纨绔,也就那点能耐了,我也没闲工夫陪他扯淡。有时间还不如陪陪你呢。”

说着,高世德又将潘金莲扯到自己大腿上,一双大手婆娑着修长美腿。

“衙内……”

“没事儿,我就抱抱你。”

温香软玉在怀,高世德握住一双柔若无骨的小手,将下巴抵在潘金莲的肩膀上,轻声呢喃,“金莲。”

“嗯?”

“抱着你,感觉真好。”

“嗯。”温热的呼吸喷打在她白皙的脖颈上痒痒的。

两人这样静静地依偎着。感受着彼此的心跳,远处几个婢女向这边投来羡慕的目光。

良久,高世德开口道:“好了,该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了。”

…...

高世德来到开封府。

杨志的官司很好解决,牛二是个光棍破落户,这件案子连个原告都没有。

《宋刑统·斗讼律》规定:斗殴杀人者,判绞刑。以刃故意杀人者,判斩刑。

虽然都是死刑,但前者是全尸。

另有规定:斗殴误杀伤人者,减故意杀伤二等;被殴击而抵杀者,又减一等。

杨志并非故意杀人,斩刑减一等是绞刑,再减一等是流放三千里,牛二存在明显过错,又酌情减刑。

如今决他脊杖二十,发配大名府,算是略微轻判。毕竟大名府离边疆可远着呢,去了也不至于当炮灰。

开封府衙牢房内,杨志手脚带着镣铐,在地上趴着,他背上满是血迹,神情非常沮丧。

“没想到我杨志,竟沦落到如此境地,杨志给祖宗丢脸了。”

杨志喃喃自语间,想想自己而立之年不但一事无成,还成了杀人罪犯,前途更是渺茫。

他不甘地用手捶打着地面,他恨自己无能,打着打着,竟然伤心痛哭起来。

他不是怕吃苦,也不是怕受罪,他觉得丢人,丢了祖宗的脸。“呜呜……”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衙内,您先请,人就关在这边。”

进入牢房,高世德不由得微微皱眉。

牢房里光线昏暗,只有几个巴掌大的小窗,就算白天也需要火把照明,而且充斥的味道更是一言难尽。

潘金莲贴心地递给他一块手帕,高世德摇摇头,表示不用。

“哗哗啦啦”的开锁声。

杨志抬头,见是开封知府带着一个富家公子。

杨志抹了抹眼角,强撑着爬起身跪在地上,“罪囚杨志见过知府大人。”

程振笑呵呵道:“杨志,你有贵人相助,可逃此一劫。”

……

【注:水浒原文中杨志的判决就是二十脊杖,皮开肉绽。

《水浒》作者应该研究过,还是比较接近史实的。

《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了南宋一个类似案件:张某斗杀泼皮李某,决脊杖十五,配三千里。

脊杖打的是背部,可能会伤到人的脊椎神经,以及肾脏、脾脏等内脏,易致残至死,用于重罪严惩。

宋代脊杖刑罚的最高上限是20下,超过20属于非法加杖。

正常执法,20杖打完的致死率大约在30%-50%。

毕竟若下狠手,一棍把人的脊柱打断都很正常,一棍就非死即残了,20棍打下去,可以说,没有打不死的人!

打屁股的臀杖,用以轻罪,以疼痛、羞辱、教训为主。

宋代律法以唐律为蓝本,但出台了《折杖法》,臀杖的最高上限也是20下。

即唐代的笞刑50,折杖后,对应宋代的臀杖10下,杖刑60对应臀杖13下,杖80打17下,杖100打20下。

《宋刑统·断狱律》规定:‘过杖数者,以故杀论’。即杖刑超20下致人死亡者,按谋杀罪论处。

其实即便打屁股,40杖也是能打死人的,明代关于这类的记载就有不少。

毕竟老朱家打官员是真的狠,动不动就拉出去杖毙,一些身子骨弱的文官,甚至抗不了30棍就嗝屁了。

请不要被电视剧里80大板打不死人的剧情误导,那只是一种夸张演绎而已。

正常情况下,你趴着,两个壮汉80棍不说把你打成肉泥,最起码你屁股上的肉肯定成泥了。

不信的话买一块牛肉,用擀面杖敲80棍,看能不能敲烂就完了】

第88章 搭救杨志

杨志闻言,诧异地看向高世德,高世德则冲他点点头。

程振道:“这位是高太尉的义子,高衙内。他想收你做扈从,你的事还要多亏衙内出面做保。”

杨志有些惊愕高世德的身份。毕竟他才刚被高俅削去官职。

没成想却入了高衙内的法眼,他心中惊喜交加,“多谢衙内出手相救。”

说完,他在地上重重叩首。

高世德上前搀扶,“快起来吧,咱们出去再说。”

杨志倒是个硬汉,受那么重的伤,就这么直挺挺地站了起来。

狱卒连忙上前替他解开手脚上的镣铐。

高世德故意问道:“对了,听说你那柄宝刀杀人不见血很是奇异,本衙内倒是想观上一观。”

杨志支支吾吾,“这个……”

程振及时开口,“那把刀收归在府库,我这就让人取来。”

高世德拱手,“有劳了。”

“都是小事,衙内莫要客气。”

“嗯,好,那人我就带走了,本衙内呈程大人你一个人情。”

“哈哈,衙内慢走。”

出了牢房,杨志领了自己的宝刀,随着高世德来到太尉府。

高世德把他安排在康平苑前院,又安排医者给杨志治疗背上的伤势。

他还特地拿出了一包回生散,敷上草药打上绷带后,杨志又来拜见高世德。

见到高世德后,杨志再次跪拜,“杨志多谢……”

高世德却是一把将他扶住,使他跪不下去。

“男儿膝下有黄金,我已经受了你一拜,不必再拜了,来,坐下说话。”

“小人还是站着吧!”

“呵呵,你在我这儿没必要拘束。”

“是。”杨志嘴上说是,却依然没有选择坐下。

杨志恭敬地捧着他那柄宝刀,呈给高世德,“衙内,这就是小人那把刀,请您过目!”

高世德接过宝刀,“噌”的一声,拔刀出鞘。

只见这把刀,长约三尺,刀背厚重,刀身上镌刻着细腻的花纹。仿佛流水般绵延,又似龙蛇游走,透露出一种古朴而又神秘的气息。

刀身上有一行小字,是杨志的祖先留下的铭文,高世德读出声来,“忠义为本,勇猛无敌。”

这八个字不仅是对宝刀的赞美,更是对使用者的一种期许。

高世德读出这八个字后,杨志面露苦涩,之前他已经沦落到卖刀维生的境地了,实在有负先祖的厚望。

杨志觉得自己活得如同一只微不足道的蝼蚁,卑微至极,何谈勇猛,更遑论无敌。

刀柄是上好的乌木制成,握在手中传来冰凉的触感,仿佛能够吸收手心的热量。

高世德轻轻挥动宝刀,刀身在空中划过几道寒芒,发出“嗡嗡”的声响。那种切割空气的感觉,让人心知这把刀的锋利非同一般。

“确实是一柄宝刀!”高世德收刀入鞘,递还给杨志。

“衙内若是喜欢,杨志愿将此刀献上。”

“呵呵,我之前说想观赏这柄宝刀,不过是寻个由头,替你把它从开封府取回来,你以后应该好好珍惜,不要让它蒙尘。”

杨志心下感动,随即说道:“小人实在不配使用此刀。”

“这是你的家传宝刀,你都不配用,那天下间还有何人配用?快收回去吧,你莫要再轻贱它了。”

杨志听高世德如此说,羞愧不已,他终是将刀收了回去。

“杨志,希望你不要记恨我义父,他也没办法。如今万岁山即将建成,在这紧要关头,你却沉了花石纲。官家很生气,将你剔除殿前司其实是在保护你,不然官家盛怒难消。”

“太尉与衙内的维护之情,小人铭记于心,怎敢心生不满。小人只气自己没看管好那花石纲。”

十艘运送奇石的大船,偏偏沉了杨志这一艘,没办法,只能怪他倒霉。

“嗯,只是你经历了几番波折,以后想在京城崭露头角就更不容易了。”

杨志认真道:“衙内对小人有救命之恩,小人以后愿在衙内身侧执鞭坠镫,效犬马之劳。”

高世德笑道:“真让你做我的扈从那未免太屈才了。我可以请义父修书一封,给延安府的老种经略相公。那边常年与西夏交锋,危险与机遇同在。不过,我想以你的本事,立下军功应当不难,你认为如何?”

杨志若是留在高世德身边,他自然会誓死追随,偿还救命之恩。可那样他终其一生也不过是个高级护卫,谈何重振杨家?

高世德说的话确实是在替他着想,杨志有些无措。一边是报恩,一边是复兴家族,让他一时陷入了两难境地,“这……”

“杨志,朝堂不适合你这种耿直汉子,西北或许是你人生新的起点,你敢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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