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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觉得成仙开心过 第171节

  但真的能不被传出去?

  肯定做不到。

  这么多人怎么可能各个都守口如瓶,有这种爆料却让人三缄其口,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席妖女上扬的嘴角更是表明这件事绝对不可能。

  白轩传音入密:“你跟阮氏有仇?”

  席卿卿皓腕轻轻抬起,食指大拇指掐出一个指尖银河:“只是一点点小过节。”

  也就是被阮氏里一个不要脸的老东西追杀了三个月,本姑娘是偷了他的百岁贺礼,但也没伤天害理啊。

  这件事白轩也是懒得管,手指一挥,将孤鹜剑收入须弥戒里。

  席卿卿说:“你就宠她吧……反正也不会用。”

  “你为什么觉得我不会用?”

  “剑客不是只用一把剑吗?”

  “谁告诉你的?”白轩奇怪的问:“我能御剑对敌,如果同时手持一把剑,岂不是能给予敌人双倍的快乐?”

  席卿卿:“……”

  都忘记这家伙是个不能按照常理揣摩的。

  她没好气的问:“你的意思是说,剑越多实力越强了?”

  白轩不假思索:“你这不是废话吗?剑修的最高境界就是御剑百万,即便对手再强,托起一座剑山,光是数量和重量也足够将对方活活砸死。”

  剑客的最高境界,就是无差别借用别人手里的剑。

  白无名成就剑仙后,再也无人敢在他的面前配剑,因为任何剑器都是他的兵刃,无所谓敌我。

  剑的质量固然重要,数量也同样重要。

  孤鹜这把名剑,他就欣然笑纳了,这么一把剑,至少还能让他的实力再增加两成。

  如果当初他有两把名剑,能开双持,宇文桀根本不会有机会把姜怜星掳走。

  ……

  当天,一则消息就在琅琊中传播开。

  ——卧龙榜首白月光接受了林家女林蕉鹿的赠剑,并以剑名赋下千古绝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

  一名正在茶楼喝茶的阮氏旁支,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就打翻了茶杯,脑子里就两个字。

  ——丸辣!

  第二反应是……

  ——姓林的,你们欺人太甚!

第129章 小子,看你不爽很久了,给我出来(6k)

  “土豆土豆,我是地雷。”

  琅琊的一处民居内。

  玉佛手悄悄敲响了房门。

  房门被打开,里面传来一个声音。

  “地雷地雷,我是你爹。”

  铁岭派的玉佛手脸色微微抽搐:“你都已经把门打开了,后半句根本没必要说的。”

  “规矩就是规矩,暗号是肯定要对上的,否则我能确定你是你,你能确定我就是妙手本人?”后者盘膝坐在椅子上,满脸淡然的问。

  玉佛手冷哼一声。

  他怀疑这狗逼占他便宜,但是没有证据。

  后者老神自在的问:“有什么事?快点说。”

  “当然是有事让你帮忙。”玉佛手在谈条件之前,先一步拿出了一个木匣子放下,然后打开,推到桌子另一边:“这个是事先之前的定金。”

  妙手瞥了眼玉佛手,微微诧异:“哟,看来你舔北周,还真是舔出了一个人样来了,这手笔不小啊,连蛇王谷的青纹灵蛇丹都能搞得到。”

  青纹灵蛇丹是蛇王谷内的顶级丹药之一,作用很简单,宗师之下,服用可晋升,且没有任何副作用。

  唯一的坏处就在于,这一辈子只能服用两次。

  因此很多感到终生无望提升境界的真武者,都会想尽办法弄到两枚灵蛇丹,保证自己能突破瓶颈期。

  妙手往日和玉佛手合作很多次,也是第一次见到对方这么大方,稍微一想就明白背后肯定是北周贵人在出手。

  妙手乃是探云门的弃徒。

  探云门是江湖奇门之一,专精于偷窃,探云手和迷踪步是门派绝学,据说掌握这两门武学,面对宗师也能跑掉。

  上上一代的探云门掌门曾经就偷过南楚和北周的国宝,将两个国宝调换了一遍,从而名震天下。

  不过贼太过于出名显然不是好事,后来就被下山的张真人给收拾了。

  每一辈的掌门只收两位弟子,互相竞争上岗,其中一个成了掌门,另一个要么成为弃徒,要么就当场丧命当场。

  妙手知道自己竞争不过师兄,就偷偷给师傅下毒,暗中想要提前窃取探云手和迷踪步,最后只拿到了上半部分的残卷。

  之后生怕被清算,就化名为妙手,藏入市井之中,试图补全探云手和迷踪步,但没这个脑力,cpu运力完全不够用。

  且因为修习的武学和功法都不完整,且没办法重修和改修,境界也始终冲不上外景。

  妙手警惕道:“你背后的人出这么大一份礼物,怕不是让我去送命?这种生意我可不做。”

  北周人都是疯子,他本身就不喜欢接北周的生意,报酬高,但大多没什么命去拿。

  他是探云门的人,所以知道当初探云门的掌门其实就是被暗中挟持,做了很多不想做的事。

  后来那位掌门虽被老真人一巴掌拍死,但不怨不恨,深感解脱,留下了‘探云门弟子不许对武当派报复打击’的遗言。

  玉佛手摇头:“不是让你去送命,而是让你去偷一个人。”

  妙手淡淡道:“又是看上哪家姑娘了?”

  玉佛手否认:“这次情况不同,我想让你去偷的……是她。”

  递出来一副画像,翻面后,写着具体资料。

  “宁国公宁剑霜……偷她?疯了吧,朝堂会疯的。”

  “你一个探云门弃徒,早就是魔道了,还在意朝堂?反正绣衣卫抓住你,也一定会要了你的命。”玉佛手敲了敲桌子:“白月光你也知道,这次北周来人就是围猎他……但在琅琊中进行围猎的危险性太高,林氏虽然被焦容案子暂时绊住了,但终归是望族,必须把他引出去,你懂我意思。”

  妙手虚着眼睛:“宁剑霜就是诱饵,是吧?”

  “杀白月光轮不到你。”玉佛手说:“你不用担心是陷阱,而且相较于白月光,宁剑霜要好对付很多。”

  妙手陷入思索:“可他们若是形影不离呢?”

  玉佛手冷笑:“哪来的形影不离,难道还能睡一张床上?”

  妙手满脸不耐,试图抬价:“风险太大了。”

  玉佛手道:“加价是不可能加价的,现在我说服不了你,待会儿就是北周贵人来说服你了。”

  妙手脸色一变,改口道:“我也没说不接,只不过,可能需要点时间。”

  玉佛手道:“要多久?”

  “你不如去问问钓鱼佬,他们知道自己下一条鱼还需要多久上钩?”

  “偷东西和钓鱼能一样?”

  “至少有一点是共通的。”妙手竖起一根手指:“都是靠一个字。”

  “什么?”

  “缘!”

  ……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已经来到傍晚时分。

  宁剑霜、林蕉鹿,带着飞雪和席卿卿出门逛街。

  空荡荡的手出去,回来的时候马车里都塞满了各式各样的盒子。

  虽然不认可男人的购买力不如狗这句话,但可以认可女人的购买力很疯狂这句话……有钱她们是真的花。

  不过,也不是所有女人都舍得疯狂花钱的。

  席卿卿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回来的,嘴里念叨着:“我的钱,我的小钱钱……”

  “席姐姐是怎么了?”林蕉鹿悄悄的问。

  宁剑霜说:“可能是花钱太多心疼了。”

  “有吗?”林蕉鹿歪着头:“她也就买了两件衣服和新首饰,才花了不到三百两啊。”

  白轩听完就明白为什么席卿卿这幅鬼样子了。

  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同。

  光是看着两位豪门有钱人挥洒金银的场面,她都不由得感到一阵阵的心痛,以至于回来后也如同鬼魂在飘荡。

  千里迢迢跑京城去,就抢到一个了五十两出头,结果一下午就花了三百多两,还倒欠了二百五。

  她还想存着钱去盖大豪斯。

  这时候居然舍得动用存款,可见是真的在购物的氛围中上头了。

  白轩唏嘘道:“你的定力还是不够。”

  席卿卿凶狠的说:“你懂啥子!那种情况下如果我不掏钱买,你知道我要面对的是什么吗?”

  是女人自尊心的粉碎性骨折。

  “不就是攀比欲?”白轩慢条斯理的喝茶:“搞不懂你在想什么,不管你多有钱,都不可能比得上这两位富婆的。”

  席卿卿庄重的发誓道:“总有一天,我要撕碎这片遍地都是狗大户的星空!”

  “星空招惹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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