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觉得成仙开心过 第172节
“我消费的地方就叫星空阁!”
等她们回来后,白轩又是得到了一堆礼物,这些都是带不走的,须弥戒里的空间也有限,放不下那么多杂物。
只能交给琅琊堂的人处理,让他们打包好,之后找时间运回京城宁国府。
很快啊。
晚饭过后。
白轩自己回房炼化宝药。
林蕉鹿直接提出要留在这里过夜。
飞雪听了都震惊了,劝道:“小姐,我们出来时不是这么说的。”
“我不管。”林蕉鹿娇蛮道:“我就要留下来!我要和宁姐姐烛夜长谈!”
宁剑霜心里是拒绝的。
上一次长谈的结果是什么?
把二郎婚约赔出去了。
这一次再继续谈下去,自己莫不是又要稀里糊涂的赔出去什么。
她微笑道:“明日再见也来得及,你家就在琅琊,哪有不回家而在外留宿的道理,让旁人知道该怎么办?”
“这个简单。”林蕉鹿眨眼:“让飞雪乘着马车回去,这样外人就不知道我在这里了。”
“骗骗外人可以,骗不了林家人的。”席卿卿说:“你堂堂林家嫡女,怎么比妖女还要奔放。”
“是吗?”林蕉鹿赧然道:“谢谢夸奖。”
席卿卿翻了个白眼,哪里是夸你了,我是劝你矜持。
“阮氏嫡女都没做到这一步,光是月下追夫就已经传遍南楚了,你也想变成她那样的梗?”
“那不可能的。”林蕉鹿昂首道:“她没有婚约,我有啊,我和自己的未婚夫见面有什么不行的,传统都站在我们这边。”
“按照传统习俗,嫁人之前,男女本不该相见。”宁剑霜提醒道。
林蕉鹿眨了眨眼睛,立刻反水:“都是传统陋习!是糟粕,不要遵守也罢!”
“你这立场摇摆的太随心了!”席卿卿耸肩:“搞不明白你在急什么,既然有婚约在手……”魔门妖女虚起眼睛:“难道这婚约里有什么附加条款?”
“哪哪哪哪有啊。”林蕉鹿用手掌扇风,视线漂移。
妖女微微一笑,仿佛早已看破了一切。
林蕉鹿按捺不住,直接下令:“飞雪,你现在回去见母亲,务必让她同意我在这里留宿……只要母亲点头,其他人也不该说些什么。”
飞雪有些迟疑,自己不在这里,如何放心小姐安全?
宁剑霜轻声道:“放心,有席妹妹在这里,不会有事。”
飞雪心想这位妖女才是最该值得被堤防的。
但她不会明面上说出来。
最后在林蕉鹿的支持下,飞雪扭头登上马车,决定快去快回。
“你这侍女还真是乖巧听话。”宁剑霜托着腮帮:“样貌也好看的很……将来真结婚后,你打算让她给二郎填房?”
“我没这个想法,如果飞雪也能遇到喜欢的人,我会很高兴给她准备嫁妆的。”林蕉鹿的回答天真无邪,听上去毫无破绽。
然而……此乃谎言。
桀桀桀,本小姐为什么特意让飞雪打扮的这般好看。
不要以为只有京城里有姐妹花,我林氏亦不输给她们吔!
林蕉鹿并不是没有危机感,只是不会表露出来,对于京城里的那两位,她始终是在战术上轻视对手,战略上重视对手。
……
飞雪一路顺通的见到了林家当前的主母卢氏。
后者挂起了刚刚送到的诰命夫人的衣服。
二品诰命夫人。
这是朝廷开出的待遇。
卢氏抚摸着诰命夫人的服饰,若有所思。
听到门外有人敲门。
“进来。”
飞雪入门行礼:“夫人,小姐她……”
简单说明了一遍,卢氏闻言好笑道:“她那点小心思连我都瞒不住,还想瞒过那一屋子的小狐狸?”
住下来谈心是假的,偷偷跑去幽会情郎才是真。
但女儿是真情实意,当母亲的又怎么好阻止……她也是对这个女婿颇为好奇和看好,所以当初力排众议的冲进了林家家主书房,给婚书盖上了印章。
飞雪回来汇报的,不单单是林蕉鹿要留宿的事,还有白天两人相见时的反应。
卢氏听着事无巨细的汇报,时而皱眉,时而舒展。
片刻后,看向自己桌案上放着的那句千古绝句。
这十四个字已经传遍了琅琊府城。
琅琊人皆知,林氏主母卢淑乃是不折不扣的文坛巨擘,不仅是南楚一只手数得过来的书法大家,而且著有一本书名为《寻梅记》,在南楚文坛享有极高的地位,个人作诗词多达五十首以上。
琅琊每年都要开办的‘秋游’和‘赏梅’两大诗会,都是她负责统筹举办和提供资金、人脉支持。
每年卢氏也都必然到场,并亲自点评优秀诗篇,主动将其纳入‘琅琊文选’里,一年一刊,至今已有二十多年。
可以说琅琊文风之盛,和卢氏本身有着莫大的关系。
因此这两句也令卢淑深感惊愕,她可从来没听说过自己女婿居然是文武双全之才。
卢氏自然不会故意把女儿抓回来,她生在一个迂腐教条的家庭里,所以对女儿尽可能的放纵和爱护,言传远不及身教多。
原本是打算让飞雪带上林氏里的客卿去护着女儿安全,忽然生出了逗逗他们的想法,心里也的确对这女婿的文采产生了好奇心,莞尔一笑。
“不急,等我处理完这些事务,亲自去一趟吧。”
……
林蕉鹿正蹑手蹑脚的从宁剑霜的房间里走出来。
目标地点,是白轩的房间。
悄悄的,慢慢的……
卢氏的确是看透了林蕉鹿,完全识破了她的想法。
林蕉鹿怎么会满足于和白轩见上一面,她想的是两人单独相处,偏偏这里的人很多,有宁剑霜还多了一位魔门妖女,她完全找不到单独相处的时间和空间。
等白轩来了林家后,那就更没什么机会了……父亲长辈肯定会各种考校,家里亲戚那么多,七大姑八大姨统统见一面就得中午了,再加上家里肯定会有人盯梢,想做点什么都不好意思。
是,肯定要做点什么。
都到了我的地盘了,我可能什么都不做吗?
好歹收点利息,占点便宜!
小鹿的想法已经完全朝着咸湿大叔的方向发展了,自己也不是白白过的这几个月,除了练剑之外,就是找些爱情话本看,甚至连母亲写的‘寻梅记’都看了,以前觉得没意思的内容此时也变得津津有味。
寻梅记的故事,写的是一位书生爱上了受伤暂住的江湖女子,为她去摘梅花,等回来后佳人却无踪的故事。
小鹿从这个故事里学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喜欢一个人要趁早,爱一个人要趁热……
呸,是要勇敢。
大胆去追求就对了。
就像自己的父亲就是靠着厚着脸皮极度无耻的方式才追求到的母亲,他当初一见钟情见色起意拐跑卢家女的事迹,至今都被人们津津乐道。
只是每次说起这些父母亲的爱情小故事,他们的反应却有点奇怪,父亲老脸一红不好意思,母亲却满脸骄傲,让人怀疑里面是不是有点猫腻在。
总之,林蕉鹿偷偷摸摸的来到了白轩居住的别院,这边很是安安静静。
此时有人在巡夜,看到了林蕉鹿的背影。
“什么人,啊……见过宁楼主!”巡夜的门徒急忙站直。
此时林蕉鹿穿着宁剑霜的衣服,背对着被误认了,她也不说话,轻轻挥手。
门徒也不敢多问,赶忙离开了。
林蕉鹿松了口气,深吸一口气,打算鼓足勇气敲开房门。
忽然间脖子微微一痛,摸了一下后脖颈,手里是一枚针镖。
“这是……”
一阵天旋地转感,她瘫软的跌坐,然后晕倒在地上。
趴在楼顶的一团阴影悄然靠近。
妙手望着地上昏睡过去的女子。
“嗯,这衣服……还有大半夜来敲门,不会有错,就是她。”
蹲了半天时间,他已经记住了宁剑霜的外貌。
只是月色有些昏暗,看不清脸,但十分确定自己不会认错衣服。
刚刚走过去的门徒也证明了她的身份就是宁剑霜。
运气也是真的好。
刚刚潜入进来就看到了一只野生的宁剑霜出现在眼前。
这简直是找不到不动手的理由。
合该我立功啊。
等拿到了青纹灵蛇丹,我破境不过只是时间问题,等我修行足够后,就回去把大师兄杀了,拿走探云手和迷踪步的全部秘笈,到时候我就是探云门的掌门人!
一想到自己唾手可得的光明未来,妙手就忍不住轻哼起来。
就在他畅想着美好未来,正打算把人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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